常州市多乾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11MA1MYN875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常税稽一处〔2026〕40号)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常税稽一罚〔2026〕18号),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

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常税稽一处〔2026〕40号)应对你单位追缴增值税992801.32元、企业所得税27752.4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9496.1元、教育费附加29784.04元、地方教育附加19856.02元、合计1139689.92元。

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常税稽一罚〔2026〕18号)应对你单位处罚款458712.1元。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张文涛  0519-8985857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2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s://jiangsu.chinatax.gov.cn/art/2026/2/28/art_9280_1711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