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48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惠州市2023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和惠州市2019年至2022年房地产项目电梯工程造价综合指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2026年4月11日(共计30日)。各单位、社会公众如对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hzsw@huizhou.gov.cn

二、信件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地南路3号国家税务局总局惠州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提出不同意见的,请说明理由。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2026年3月13日

附件:

1.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惠州市2023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和惠州市2019年至2022年房地产项目电梯工程造价综合指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1-1. 惠州市2023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

1-2. 惠州市2019年至2022年房地产项目电梯工程造价综合指标

2.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惠州市2023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和惠州市2019年至2022年房地产项目电梯工程造价综合指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hzsw_tzgg/2026-03/13/content_3378e5d18101445fa75870e2e083677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