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罗甸明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因你公司走逃失联,我局执行人员采用其他文书送达方式未能成功向你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现对《税务事项通知书》(黔南税二稽通〔2026〕36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黔南税二稽通〔2026〕37号)予以公告送达。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地址:都匀市斗篷山路与凤啭路交叉口黔南州税务局大楼)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黔南税二稽通〔2026〕36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黔南税二稽通〔2026〕37号),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黔南税二稽通〔2026〕36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黔南税二稽通〔2026〕37号)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联系人:罗 丽 执法证号:黔税稽L5227260006
徐 勇 执法证号:黔税稽5227230003
联系电话:0854-8318001
附件:
罗甸明强《税务事项通知书》2026年36号.pdf
罗甸明强《税务事项通知书》2026年37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文章来源:http://guizhou.chinatax.gov.cn/sjpd/qnzzz/tzgg_59987/202606/t20260601_902306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