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州, 有一个被名号为库卡车辆部件有限公司的存在, 其纳税人识别号是91320411MA1MXBH31Q:。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 由于采取直接送达以及邮寄送达的方式, 没办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常税稽一税通 〔2026〕1034号), 所以现如今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

依据《税务事项通知书》, 其文号为常税稽一税通 〔2026〕1034号, 我局打算把你单位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会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 该详细内容可见附件, 还准备将你单位的失信信息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的“信用中国”网站上进行公示, 同时会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 让其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 税务机关会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 此项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照纳税信用制度来执行。

自收到本通知书日子起五个工作日内, 你单位拥有陈述、申辩权利, 需前往我局进行陈述、申辩, 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一旦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此情况将被视同放弃权利。

附件:

_税务局邮寄送达_送达税务文书的方式有哪些

拟公布的失信信息(常州库卡车辆部件有限公司).docx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在30日之内, 前往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去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 或者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通过别的方式去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王珏  0519-8985534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 6月10日

对应纳税人识别号为91320411686580993W的, 名为常州市姜氏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 鉴于直接送达这种方式没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常税稽一税通 〔2026〕1035号), 并且邮寄送达这种方式也没办法送达该通知书, 所以此刻依法开展公告送达。

根据《税务事项通知书》, 其文号为常税稽一税通 〔2026〕1035号, 我局打算把你单位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会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 详细内容在附件中, 打算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你单位的失信信息, 还会推送给参与联合惩戒的部门, 让其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 税务机关会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 此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照纳税信用制度来执行。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权利,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视同放弃权利。

附件:

_税务局邮寄送达_送达税务文书的方式有哪些

这份拟要公布的, 关于常州市姜氏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失信情况的信息文件, 是.docx格式的。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王珏  0519-8985534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 6月10日

江苏常州市的仁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其纳税人识别号是91320411MA1MX96Q4T: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所说, 由于采用直接送达这一方式没有办法把《税务事项通知书》(常税稽一税通 〔2026〕1036号)送达出去, 并且邮寄送达方式同样没办法送达该通知书, 所以现在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

依据《税务事项通知书》, 其文号为常税稽一税通 〔2026〕1036号 , 我局打算把你单位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将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 其详细内容可见附件 , 还要把你单位失信信息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并推行到参与联合惩戒部门依法依照规定采取惩戒措施, 而税务机关会适用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 此举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照纳税信用制度来执行。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权利,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视同放弃权利。

附件:

_税务局邮寄送达_送达税务文书的方式有哪些

拟公布的失信信息(常州市仁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docx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王珏  0519-8985534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 6月10日

位于常州新区的弘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有着纳税人识别号91320411718638126G: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所规定的情形, 鉴于采用直接送达以及邮寄送达的方式, 都没办法成功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书编号为常税稽一税通 〔2026〕1037号), 如今依法开始进行公告送达。

依据《税务事项通知书》, 其文号为常税稽一税通 〔2026〕1037号, 我局打算把你单位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会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 详细内容可见附件, 还准备将你单位失信信息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 并且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 让其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 税务机关会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 该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照纳税信用制度执行。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权利,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视同放弃权利。

附件:

_税务局邮寄送达_送达税务文书的方式有哪些

拟公布的失信信息(常州新区宏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docx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王珏  0519-8985534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 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