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发布之后, 内蒙古境外投资者有新增符合条件的再投资, 金额为3.02亿元, 享受了递延纳税税款3016.22万元, 还享受了再投资抵免税款708.11万元, 外商投资企业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 外资支持政策的综合效应迅速转化为外资发展的强劲动能。

2025年6月,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也发布了此公告。商务部同样发布了该公告。此公告明确, 境外投资者若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 并且这些利润是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境内直接投资且符合条件的, 那么就可按照投资额的10%来抵免境外投资者当年应纳税额。若当年不足抵免, 准予向以后结转。

公告发布以后, 内蒙古税务部门踊跃落实境外投资者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以及税收抵免政策, 常态化开展税企之间的对话, 在自治区外资企业圆桌会议之上, 聚焦企业发展所关切的问题, 针对境外投资者利润再投资税收抵免政策展开专项性解读。与此同时, 税务部门不断强化和发改委、商务厅、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协作联动, 一同为外资企业在项目落地、跨境资金流动、政策适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外资企业税务登记数量和上年底相比增加了7.36%。

而且, 内蒙古税务部门不断深入推动“税路通·北疆行”, 这个跨境税收服务品牌的建设工作,开启了为期6个月的, 服务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另外还有, “走进蒙古国”税收主题日系列活动, 依据内蒙古边境口岸较多的特点, 在甘其毛都、策克等20个对外开放口岸, 按顺序设立“国际税收青年工作站”, 组建英、俄、蒙多语种服务团队, 为跨境纳税人进行政策辅导、办税指引以及诉求收集, 精确回应跨境纳税人的个性化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