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东部山区, 处于鸭绿江畔, 那儿有一片天然净土, 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世界六大无污染区之一。这里产出被誉为“国之瑰宝”“东北第一绝”的宽甸石柱参。石柱参源于野山参品系, 对自然条件要求特别苛刻, 异地栽培就会发生劣变, 当地人讲“非石柱子之土、之气、之水不可得”。历经400多年的栽培传承, 造就成石柱参芦高体灵、皮老纹深、须带珍珠疙瘩的独特品相。2013年被批准成为首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如今,宽甸振江镇种植面积已超3600亩。

产业若求做大, 合规乃是根基所在。近些年来, 诸多参企、合作社于人参初级加工、线下集散以及线上直播销售等方面深耕细作, 然而不少经营主体对于涉农税费政策、票据规范以及账目划分仅略知一二, 不经意间便埋下了涉税隐患。针对此一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宽甸满族自治县税务局主动登门, 展开了面对面的暖心税务辅导。税务干部运用通俗易懂的大白话, 结合石柱参产业特点对政策予以拆解。对于本地参农把自产的鲜参, 开展清洗之后再晾晒等这类初级加工活动, 然后实施销售的这个主打业务, 详尽讲述自产农产品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相关政策, 不停地反复提醒就算能免税但依旧得按照规定的期限去申报。与此同时, 税务干部还协助企业把初级加工跟深加工之间的界限梳理清晰, 告知企业只要不开展皂苷萃取、膏液熬制等深加工行为, 仅仅是进行简单的分装包装, 并不会对享受政策造成影响;要是企业同时经营这两类不同的业务, 那就一定要把收入成本区分开来单独核算, 防止账目出现混淆的状况。

石柱参具有多年生长的特性, 这成为财税处理方面最大的难点, 前期参苗、肥料、人工管护等项目, 需要连续大量投入多年时间, 并且在这期间只有成本支出, 不存在销售收入, 倘若一次性将这些投入计入当期费用, 亦或是在采挖当年集中进行入账, 那么都极其容易导致成本核算呈现失真状态, 进而引发涉税风险。

按照多批参龄来予以成本归集, 宽甸满族自治县税务局指导企业去建立生长周期台账, 把逐年的多年管护成本进行摊销, 到参销售年度来临之日再匹配结转成本, 以此达成收支核算的真实合规状态。宽甸长白山石柱野山参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王女士称: “借助此次辅导, 我们掌握了凭证留存、账务处理的整套办法, 能更专注于生产经营投入精力。”。

接下来, 税务部门会构建石柱参产业常态化服务机制, 不断持续进行辖区参企发展需求的跟进, 精确推送税费政策、风险预警提示, 助力石柱参稳稳地做大、走出大山, 在新时代书写乡村振兴饱含深情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