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金陵书店等9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你所在的单位或者个人, 没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来缴纳或者解缴相关的税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以及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 现在要将《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具体的内容可以详细查看附件)进行公告。从公告开始的日期起, 满30日之后, 就会被视为已经送达。
限期你单位或者个人, 在本公告送达的那一日开始计算, 往后数17日之内, 前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或者是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 去缴纳(解缴)清单上面所列举的税费。并且与此同时, 要缴纳(解缴)从滞纳税款的那一日开始计算, 按照每天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要是超过期限还没有缴清税款以及滞纳金的, 我局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来进行处理。
要是对公告内容不认可, 那就得先去完成税款、滞纳金的缴纳, 或者去提供对应担保。在把税款和滞纳金缴清之后, 或者所提供的担保被我局确认的那一天开始,六十天内通过法律依据, 向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去申请行政复议。
附件:
《税务事项通知书》, 也就是限期缴纳税款通知, 其公告送达清单, (这里专门是说)2026年8月催缴的那份, .xls样式的。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