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 税务部门把一批依法查处的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给集中曝光了, 同时也把在查处那些案件的过程中发现的一些事情给披露了出来, 这些事情包括了税务人员怎么和不法份子里应外合、串通一气来骗取出口退税, 还有在出口退税的管理环节里面发生了执法方面的过错之类的违纪违法行为等等, 这样做再一次给广大的经营主体敲响了警钟, 意思是告诫大家不要去触碰税法的那个红线, 像是虚开发票还有骗税这样的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到最后肯定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

骗取出口退税严重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出口退税, 这个政策是按照国际上的老规矩来的, 它是咱们国家为了支持和帮忙让外贸能够稳稳当当地发展而出台的一个很重要的大事, 它的目的呢就是想要把咱们国家的商品以及服务在卖到国外去的时候, 那个竞争力给提升上去, 让它们在国际上更有面子。

可是啊, 有一部分心里不正派的坏分子, 他们不这么想, 他们把这个看成是一个能不停往外冒钱的大树, 是一个摇钱树, 为了能得到这些便宜的好处, 他们是绞尽脑汁, 挖空心思地去编造那些违法的链条, 用的手段一个是藏得很深不容易被发现, 另一个是拉帮结派搞团伙, 就是为了骗取那一笔本来不该拿的出口退税款, 这样做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它不光狠狠地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 让这些钱流进了坏人的兜里, 还让整个市场上的风气变得乱七八糟的, 不再公平也不再有序了, 更过分的是,他们还靠着这些来路不正当得利, 把那些老老实实做生意、遵守规矩的外贸企业的生存空间给挤压得非常狭窄, 让好人很难活下去。

在本次曝光的案件中, 有一些坏人不顾规矩和法律的约束, 他们手里根本没有真实的买卖交易, 却去非法买来出口报关单的信息。接着, 他们用假的资金去结汇, 再去开假发票, 编造出出口业务的样子, 目的是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钱。

还有的人玩弄“票货分离”的办法, 套用人家的货物交易信息, 凭空捏造出来购销生意, 他们拉拢“地下银行”, 制造虚假的资金收入来骗取退税款。又有人故意在系统里乱填商品的名字, 把本来不能获得退税的商品, 违规当成可以获得高额退税的商品来申报, 以此套取高额的退税金。

还有一些人签订假的交易合同, 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 大肆开出假发票, 通过把各种单据拼凑在一起, 伪装成合法的出口经营公司, 以此来骗取出口退税。

骗取出口退税这件事, 它通常是一连串犯罪的综合表现, 会伴随着伪造单据凭证的情况发生, 也会伴随着虚构业务的情节出现, 还会伴随着虚开发票的行为蔓延出来, 它对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的危害是非常巨大的, 它对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危害也是相当严重的。

那些涉案企业如果是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成了一种手段去骗取出口退税的话, 那么他们就会同时满足两个不同违法行为的各个构成要件, 在这种情况下, 税务部门将会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来进行处罚。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曹越表示, 对于这次对相关案件的查处以及对相关问题的曝光行为, 不仅向社会释放了这样的明确信号, 也就是违法行为是必将受到法律惩处的, 同时这一行为也体现了税务部门的坚定决心, 税务部门在严肃地查处虚开和骗税等违法行为, 目的是为了守护那些合规企业的合法权益。

虚开骗税行为将被依法惩处

近年来, 骗税的手法是花样百出的, 一直不断地翻新, 税务部门为了对付这种情况, 持续地完善出口退税这个领域的税收监管体系, 一直坚持着精准监管和严厉打击这两方面是一样重要的, 充分发挥了税务、公安、法院、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市场监管、外汇管理这八个部门之间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的作用, 推动了线索互通和数据共享以及案件联查这样的工作, 最终实现了对涉税违法犯罪这种全链条的打击。

数据统计表明, 到了今年上半年这段时期内, 全国范围内的税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 对那些涉嫌进行虚假开具发票以及骗取税收的企業进行了查处行动, 查处的涉及企业总共有3.24万户之多, 同时通过这一系列执法活动, 成功挽回了因为出口退税环节而造成的损失, 涉及的金额达到了46亿元之巨。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的院长石绍宾讲了这样一番话, 他说税务部门现在的做法是依靠税收大数据来进行工作, 他们会同时对出口业务里面的货物流、资金流以及发票流开展全链条的分析研判, 这样做能够对多种风险特征实现精准识别, 其中就包括循环出口、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税则归类存在疑问以及购销业务的真实性存在疑问等情况, 随后能够迅速联合多个部门, 对虚开骗税的团伙进行有效的打击。

不法分子绞尽脑汁通过隐蔽手法企图逃避监管的那种做法, 在如今出口退税风险防控网络持续织密这个背景之下, 是变得越来越容易被发现了。

面对骗取出口退税这些属于涉税违法性质的案件, 税务部门把“一案双查”这个工作机制落实得很严实。他们在依法去查处企业那些虚开和骗税行为的同时, 也同步进行倒查。这种倒查主要是看税务干部在执法环节中有没有尽到职责。

通过这种方式,去深挖里面是否存在内外勾结或者失职失责之类的问题。这种做法是通过查办案件和监督执法这两件事一起推上去的。它既严格要求并且依法去打击那些不法的经营主体, 也把刀口向内转到自身来, 从而强化了内部的监督工作。

在本次曝光的案件之中, 有两起案件是在查办过程中通过“一案双查”的方式发现的, 发现的状况是税务人员与不法分子存在内外勾结、通同作弊以骗取出口退税等行为, 这些行为属于违纪违法, 税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了相关人员的责任, 并将有关线索移交给司法部门, 这样进一步体现了税务部门既引导纳税人遵守法律又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的努力, 坚决筑牢防范出口退税领域风险的包括内部和外部在内的双重防线, 以此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曹越是这样表示的。

经营主体应依法依规申报出口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内容, 如果发现存在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方法来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情况, 那么税务机关就应当去追缴那些已经被骗走的退税款, 并且要对相关行为处以骗取税款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这样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的话, 就需要依法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 另外, 对于发生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这种行为, 税务机关能够在规定的这段时间内, 停止为当事人办理出口退税的相关业务。

同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还有相关的司法解释来看, 要是这类行为达到了规定的那些数额标准, 那就会被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罪, 这时候, 相关的这些单位, 还有那些直接负责的人员, 都得依照法律来承担刑事责任。

贵州大学法学院的副教授曲君宇讲了这一点, 他说骗取出口退税的代价绝对不仅是补交税款那么简单, 这事情还得面临在行政方面还有刑事方面的追责责任。广大的外贸企业必须要看清楚骗取出口退税的这个双重法律后果到底是啥意思。

从行政的角度来说, 不仅要补缴税收还要缴纳罚款, 同时还会被停止出口退税的权利。从刑事的角度去说, 企业的老板以及那些相关的责任人员都可能因为这事要去坐牢吃牢饭, 而企业自身也会因为信用记录变差了, 失去市场的信任也失去了发展的空间。

办理出口退税这事儿, 是不能够越过法律边界的, 外贸企业必须要把合规管得严严实实的事儿嵌入到整个业务流程里面去, 从签合同约定, 进行采购交易, 搞货物报关这一套流程开始, 一直到把发票拿到手、去申报退税为止, 每一个小环节都得确保业务是真实的, 信息也是准确的, 要坚决防止因为追逐什么不当利益就去接受虚假的发票或者配合别人去虚构什么交易又或者故意报错申报信息等这些乱七八糟的行为。

只有死死守住业务真实性的底线这这一关, 严格地去把出口退税全流程的管理给规范了起来, 才能够在合规的这个前提条件之下, 去享受到政策带来的那些红利, 最终实现企业长远、健康而且规范的这个发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