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次股权转让前后股权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实缴出资额
重庆富易达 1,700 85% 200 1,020 51% 200
阿莱西澳 / / / 680 34% 0
王占伟 300 15% 0 300 15% 0
合计 2,000 100% 200 2,000 100% 200
四、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重庆富易达拟与浙江阿莱西澳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及出资
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重庆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阿莱西澳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王占伟
(一)股权转让与出资义务
1、各方同意,甲方将其所占公司34%的股权,折合人民币680万元(实际出资0万元人民币)以1元价格转让给乙方,并由乙方承担并履行剩余认缴出资680万元人民币的实缴出资义务。
2、上述股权转让后,股东的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一览表如下(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情况
总认缴 分期认缴金额 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等) 认缴期限
重庆富易达 1020 200 货币 已完成
310 货币 2020年12月25日前
510 货币 2025年12月31日前
阿莱西澳 680 340 货币 2020年12月25日前
340 货币 2025年12月31日前
王占伟 300 150 货币 2020年12月25日前
150 货币 2025年12月31日前
3、各方同意,各股东在认缴期限内,按各自认缴出资金额同比例同时缴纳到位。其中认缴期限为2025年12月31日前的股东款实际缴纳时间待定,最终按各方的约定确定实际注资需求。
4、若目标公司今后出现需要增加投资或增资扩股的情况,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则须按各自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加投资或注资。若有股东不同意以现金方式参与增加投资或注资,则该股东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其在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将被稀释。
(二)股权转让约定
1、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其他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其他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2、除非经各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目标公司的股权质押或
抵押给第三方。
3、公司存续期内,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不再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等)或与公司的所有关联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丙方应将其拥有的全部股权按照离开公司当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为计算依据,以不超过净资产计算的金额(即:净资产乘以丙方已实缴部分占目标公司总实缴股份比例计算的股权转让金额)无条件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方,该股权转让期间为丙方离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但甲方以书面方式拒绝受让其股权的情况除外。
4、丙方根据上述第3条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转让给甲方,甲方分两次支付股权转让款:
(1)在丙方离开公司或与公司的所有关联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时,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0%;
(2)在丙方离开公司或与公司的所有关联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后6个月期满之日,经公司执行董事确认其本人没有在公司竞争对手方任职及投资或自行成立新公司从事同类业务的(丙方本人也在此承诺严格遵守竞业限制协议,不得将自身在公司任职期间取得的公司全部资料直接或者间接辅助他人进行与公司同类业务的开展),方可退返剩余50%股权转让款,否则该剩余股权转让款将视为其违反公司竞业限制处罚金予以没收,并且公司将有权视其对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和侵权的行为依法追究赔偿及法律责任。
(三)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须严格遵守本协议所有约定,若违反本协议项下声明、承诺、保证及其他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依据有关法律及本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守约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损失,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
3、本协议各方应当严格依据本协议所约定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数额,及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如因协议某一方未能履行相关出资义务,在公司发出书面股东出资款催缴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违约方仍未完成出资义务的,除非各方另有约定,守约方有权每日对违约方延期出资部分收取利息作为违约金,利息率为年化12%。违约金以违约方认缴出资额为限。同时守约方有权召开股东会,解除出
资违约方延期出资部分的股东资格。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本次控股子公司引入外部战略投资人,能更好地完善公司治理,有利于河南富易达运营优化,有助于提升公司业绩,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从而更好地完成公司的区域发展战略。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尚需工商行政部门审批,未来河南富易达的经营和业绩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周期、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通过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有效的内控机制和管理体系来预防和控制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股东转让与出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