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受理标准
填报须知
备注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原件
纸质
必要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此项文件。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原件
纸质
必要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规定
1.清算报告记载的公司财产构成、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剩余财产的分配等要素齐全; 2.清算报告中公司名称、清算组成员、决议解散时间等内容与申请一致; 3.全体清算组成员签署。
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签署确认;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确认。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纸质
必要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规定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全部缴回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原件
纸质
必要
无规格要求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规定
1.申请书内容填写完整;2.已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因公司合并、分立未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的,“申请人声明”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需要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重庆市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原件
纸质
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