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2,374,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国泰海通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3月6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国泰海通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以国泰海通收到《认购报价表》的时间(以本次询价转让国泰海通指定邮箱收到《认购报价表》的系统时间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2,374,280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2,374,280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国泰海通
联系部门:国泰海通资本市场部
项目专用邮箱:ibd_ecmdkl@gtht.com
联系及咨询电话:021-38031877、021-38031878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
1、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关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经营风险、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德科立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经营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德科立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三)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五、附件
请查阅本公告同步披露的附件《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