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真实案例
2014年底,北京某科技公司正在搞重组,想要找个有经验的团队来经营管理旗下的幼儿园。于是,他们在见证方陆某的引荐下,找到了上海某咨询有限公司。这家公司自称拥有经营管理幼儿园的专业团队,并且有着多年的经验。2016年7月28日,双方一拍即合,上海某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区某幼儿园、见证方陆某和上海某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海某咨询有限公司接管幼儿园的经营管理,并且上海某投资有限公司49%的股权也将转让给上海某咨询有限公司。
协议中,第八条明确规定,如果任何一方严重违约,违约方需要赔偿守约方100万元;第九条则约定,如果因为协议产生争议,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合作争议解决规则》处理。
然而,好景不长。2016年9月7日,上海某咨询有限公司突然单方面解除了这份协议。这让幼儿园的投资方和幼儿园本身都感到十分意外和不满,因为他们已经按照协议约定开始合作了。
上海某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闵行区某幼儿园认为,上海某咨询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约,于是将上海某咨询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上海某咨询有限公司辩称,他们并没有违约,因为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因为擅自解除而解除,而且他们没有任何违约事实。
最终,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认为,虽然上海某咨询有限公司单方面解除了协议,但是根据合同第八条的约定,他们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判决上海某咨询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二、裁判结果
法院支持了原告的主张,
三、李翰轶律师专业解读
这个案例的核心争议在于股权转让协议。涉及金额100万元。法院最终支持了陈某诉上海某咨询有限公司的诉求。股权转让看似简单,实则涉及优先购买权、转让价格公允性、税务合规等多个法律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导致交易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
上面这则案例涉及股权转让纠纷。作为一名长期服务中小企业的执业律师,我想提醒各位老板:股权转让绝不是签个字、盖个章就完事的事。很多企业主在这方面栽过跟头,轻则损失几十万,重则丢掉整个公司。
本案法院的裁判逻辑:法院支持了原告的主张,
具体来说,股权转让中有几个关键风险点需要特别注意:
第一,转让前必须书面通知其他股东,保障其优先购买权。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通知直接转让,其他股东可以在60天内申请撤销。
第二,转让价格要公允。明显偏低的转让价格可能被视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利益。
第三,一定要签书面协议。口头约定在法庭上很难举证。
第四,别忘了税务问题。股权转让涉及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转让所得的20%缴纳),建议转让前先咨询专业律师和税务师。
【作者简介】
李翰轶律师,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注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与企业合规。深耕商事合同、股权设计、劳动用工合规、知识产权及融资并购,为数十家中小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如需法律顾问、合同审核、股权架构设计等,欢迎评论区留言或私信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