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明确对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在项目申报、资助奖励、预审服务、优先审查等环节将予以重点监控。该措施旨在降低非正常申请比例,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根据《通知》,对无异议的申请人,将督促其主动撤回非正常申请;对提出异议者,将指导其按时提交申诉材料,并跟踪处理进展。申诉材料将由逐级审核机制处理,重点核查单位或个人的实际生产与研发状况,确保申诉质量。若申请人拒不撤回且未提交申诉材料或充分书面证据,将视情节依法从严处理,取消其享受本地政策优惠的资格,包括取消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企业等资格,以及取消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的参评或获奖资格。

重点整治“三无”公司与代理机构违规行为

山东将聚焦异常大量申请、冒用他人信息申请、屡次提交非正常申请、倒买倒卖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三无”空壳公司申请专利等行为,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攻坚。其中,“三无”公司指无研发投入、无研发人员、无生产经营的单位,此类行为将被重点核查。

在代理机构监管方面,山东将开展“蓝天”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和无资质代理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重点关注代理机构名录,对列入名录的机构提高抽查频次和比例,在项目申报中给予重点监控。对以虚借联系人名义从事“黑代理”或规避监管的行为,将予以重点关注。

政策奖励需“去数量导向”,财政资助逐年压缩

山东将对各类专利奖励资助政策开展自查整改,明确不得将专利申请或授权数量作为主要评定依据。对已发放的财政性资助,每年至少削减1/4,坚决杜绝重复资助、超额资助、清零奖励、变相资助或大户奖励等行为。该措施旨在避免“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引导企业注重专利质量而非数量。

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或从事违法专利代理行为,将被纳入失信行为管理,并在相关系统中公示。此举旨在增强行为约束力,推动企业与代理机构自律。

信用管理与公示机制将强化执行

失信行为公示将依托各省市税务局官网或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官方渠道进行。对于被认定为失信的单位或个人,其在后续项目申报、政策支持、信用评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该机制将与现有信用管理体系衔接,确保失信行为影响范围清晰、执行到位。

山东将通过分类整治、重点监管、政策调整与信用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形成闭环管理。该举措并非仅针对特定主体,而是覆盖所有专利申请者和代理机构,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和一致性。

建议

中小企业主在申请专利前,应核实自身研发能力与实际生产状况,避免因“三无”状态或非正常申请行为导致政策资格被取消或信用受损。建议合理规划专利申请,注重技术实质与质量,而非单纯追求数量。在选择代理机构时,务必确认其资质,避免陷入“黑代理”或规避监管的陷阱。政策调整是趋势,提前适应,方能长远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