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范,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销售的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非法改装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如更换大功率电机、控制器;拆改限速装置,使车辆行驶速度超出国家标准;外设蓄电池托架,改变车辆原有结构;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影响车辆安全性能;加长座鞍、增大车辆外观尺寸等其他非法改装行为。
(二)非法销售行为。销售无国家强制性认证(CCC 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如不合格的蓄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销售经过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制作、发布涉及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广告的行为;在电动自行车经营活动中存在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工作热线: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
工作日专线:怒江州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科 0886-3630106。
(二)线上举报
将举报材料电子版传至电子邮箱:njzjbzh@163.com(邮件标题注明“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销售举报” 字样)
(三)来访举报
前往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管科(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同心北巷4号路旁)进行举报。
三、线索提供要求
(一)真实有效。举报线索应真实可靠,尽可能详细描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和具体行为等关键信息,提供相关照片、视频、票据等证据材料,以提高线索的可查性和有效性。
(二)严禁诬告。严禁恶意举报、诬陷他人。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保密。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在需要时进一步核实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处理承诺
对收到的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进行认真梳理和核查,经查实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长期有效,欢迎广大群众、行业协会、媒体共同监督。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8日
文章来源:https://www.nujiang.gov.cn/xxgk/734290158/info/2025-267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