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备案决定书送达公告

桂北经市监撤送达〔2025〕02号

广西灿葵能源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利害关系人:

本局对广西灿葵能源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进行了调查,现已调查终结。本局依法作出撤销广西灿葵能源有限公司备案决定书(桂北经市监撤告字〔2025〕第2号),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采取其他送达方式送达,现本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撤销广西灿葵能源有限公司备案决定书》(桂北经市监撤告字〔2025〕第2号)

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2日

撤销广西灿葵能源有限公司备案决定书

桂北经市监撤字〔2025〕第2号

广西灿葵能源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利害关系人:

本局对广西灿葵能源有限公司存在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进行了调查,现已调查终结。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及有关规定,撤销你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取得的财务负责人备案登记,现将本局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2025年5月9日,李兆华向本局反映有人冒用其身份办理市场主体财务负责人备案,并向本局提交相应证据材料。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你公司在2019年4月22日财务负责人备案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受虚假市场主体登记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申请。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规定,本局已于2025年5月28日将广西灿葵能源有限公司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未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同一登记包含多个登记事项,其中部分登记事项被认定为虚假,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不影响市场主体存续的,登记机关可以仅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局撤销2019年4月22日广西灿葵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作出的撤销公司财务负责人备案,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刘莉莉、吴晓婷

联系电话:0779-3183698

联系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东延线199号中国电子北部湾信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scjdglj/tzgg/t260102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