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餐饮服务经营者:

秋季来临,昼夜温差逐渐增大,食物储存和加工条件发生变化,食品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加。同时,诺如病毒引起的感染性腹泻也进入高发期。特别是国庆、中秋双节将至,餐饮消费进入高峰期,食源性疾病更需引起重视。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作如下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优化经营场所卫生

经营场所须保持环境整洁,落实防蝇、防虫、防鼠措施。加工区“无积水、无污渍、无霉斑、无异味”,就餐区“地面净、墙面净、桌面净”。排水设施应通畅,便于清洁、维护。配备带盖餐厨废弃物容器。

二、严格原料采购管理

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严禁加工制作野生动物、鉴别不清的野生植物(菌)、不明物种的水产品以及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制品。

三、规范食品加工过程

制作食品要做到生熟、荤素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食品要烧熟煮透,尤其是肉、蛋及蛋制品、海鲜等;各类菜豆(如四季豆)食品要翻炒均匀、煮熟、焖透;冷食类、生食类食品应在专间或专区制作,严格落实温度和时间控制要求;隔餐、隔夜存放于冰箱中的食物,食用前须彻底加热,如发现变质变味,不可食用。

四、做好食品贮存管理

配备足量的贮存设施,并定期维护清洁;食品离地离墙、分类分架存放;冷藏、冷冻设备应定期除霜、校验温度,确保符合贮存要求;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五、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患有传染性疾病者禁止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操作时需保持个人卫生,规范佩戴口罩、穿戴清洁工作服,禁止饰物外露。

六、 强化餐饮具清洁消毒

餐饮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洗,采用物理或化学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如煮沸消毒、蒸汽消毒或使用符合规定的消毒剂消毒等。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防止二次污染。菜板使用务必清洗干净,并进行消毒,防止发霉变质。绞肉机、和面机等设备每次使用后应彻底清洁、消毒。

七、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用餐人数100人以上的餐饮单位(含农村集体聚餐),要严格落实留样制度,供应的各类主食、菜品、水果等均要分别留样125克以上,置于经过消毒的密闭专用容器中,在专用冰箱内冷藏保留不低于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八、做好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妥善保护现场封存相关食品及原料,及时报告监管部门,积极配合调查,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环境。

文章来源:https://scjg.hld.gov.cn/zx/gzdt/202509/t20250923_12184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