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预算金额:10万元以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有宜昌市内拍摄警示教育片等同类业务经验。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采购需求
1.交片时间:在签订合同后的两周内。
2.时长限制:17分钟左右。
3.拍摄内容:分为两大板块,一是警示教育板块,还原事故发生全过程,分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处置,讲明事故教训及防范对策;二是安全知识宣传板块,重点普及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
4.技术标准与规格要求:采用4K超高清拍摄(至少1080p交付),横屏,确保画面细节丰富、色彩饱满。输出格式优先选用MP4/H.264编码,兼容电视台播控系统;同步提供原始工程文件备份。
5.其他要求:严守工作纪律,不得随意将拍摄资料外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本项目接受纸质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和邮寄两种方式,接受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9月30日(供应商须在2025年9月30日17:30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整的响应文件现场送达或寄达)。请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一式两份)递交到或邮寄到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313办公室(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35号)。
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2025年10月9日在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评审。评审时供应商无需到场。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中标供应商。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营业执照或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询价单原件(附件下载)。
(四)注意上述响应文件用不透明信封密封完好。
联系人:望骕蔌,联系电话:0717-6340029。
文章来源:http://www.yichang.gov.cn/zfxxgk/show.html?aid=1&id=241243&depid=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