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反向衔接,是指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跟踪督促。这一机制实现了从刑事司法环节向行政执法等环节的反向过渡、对接,确保了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后续处理的连贯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不刑不罚”的情况,让违法者为其行为承担应有的责任,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据悉,2024年9月,王某等人冒充央企员工或工地施工人员,以附近有大型工程,工程结束后需低价处理钢板、钢材等器材为由,骗取被害人信任,诱骗其购买不合格电缆线、发电机和卷盘电线。后检察院对王某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因其违法行为依然存在,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将线索移交给湾沚区市场监管局。
线索就是命令,监管不容缺位。接到线索后,湾沚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成立专项调查小组。调查小组首先对案件线索进行详细梳理,确定调查方向和重点。通过询问被害人、收集相关交易凭证、对涉案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等方式,全面收集证据。经检测,涉案电缆线、发电机和卷盘电线均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在掌握充分证据后,湾沚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王某等人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打击了此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置,充分彰显了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的重要现实意义。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化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协调,提高案件移送和处理效率,持续为辖区市场秩序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