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要求,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效果,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宣城市顺利完成2025年度公平竞争审查信用分级分类评定工作,近日正式公布评定结果,以精准监管推动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有序。
科学评定构建监管新格局。本次评定经单位自评、集中复核、结果公示和意见反馈等环节,对全市42家单位(含各县市区、园区及市直部门)开展全面评估。根据评定结果,将各单位划分为三个信用等级:A类(信用优良)32家,制度健全、落实到位、整改及时;B类(信用良好)6家,制度基本落实、运行总体规范,个别事项待完善;C类(信用一般)4家,制度执行或审查质量存在不足,需加强内部管理。
精准施策实施差异化监管。对A类单位实行“季度备案+自我承诺”的轻量化监管;对B类单位实施“常规检查+重点指导”中等强度监管,推动持续改进;把C类单位列为重点对象,采取“专项督导+合规培训”的强化监管措施,督促限期整改。通过分类施策,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效能最大化。
强化结果运用完善监管闭环。建立整改督导机制,针对B类、C类单位,要求对照《宣城市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全面自查,其中B类单位要聚焦提升举措,C类单位需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合理分配监管资源,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通过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形成“评定-反馈-整改-提升”的监管闭环。
健全长效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此次信用分级分类评定是宣城市探索“信用赋能”公平竞争审查监管新模式的重要实践。通过量化评估与精准施策,推动各单位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压实审查责任、严格审查标准,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杜绝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
下一步,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动态优化监管方式,不断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效,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