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全面实施,旧版标准电动自行车同步禁止销售。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监管工作,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检查、组织警示培训、强化标准宣贯等多维举措,全方位筑牢新国标全面实施后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太原电动自行车__太原市电动车自行车管理条例

新国标实施首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对顶好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进行检查。执法人员重点围绕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的CCC认证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进销货台账记录是否完整齐全等方面对销售门店开展检查。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对新国标的具体要求进行了宣贯解读,并督促各销售门店要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在售电动自行车符合最新国家标准。

_太原电动自行车_太原市电动车自行车管理条例

12月2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代理商召开新标准警示培训会,系统传达政策要求,明确监管重点,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会议结合全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和市安委办关于开展仓储物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对新国标实施后的电动自行车监管工作提出四项明确要求:

一是严守时间节点。要严格落实新国标生产销售衔接要求,关注“三个时间节点”,新国标在2024年12月31日发布,生产企业在2025年9月1日起全部按新国标生产,销售单位在2025年12月1日起全部销售新国标车辆;二是健全管理制度。要全面贯彻落实总局第76号令,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制度,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三是强化安全防控。要全面贯彻落实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时排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四是落实溯源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溯源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新国标“一车一池一充一码”管理规定,对销售的整车、蓄电池、充电器实施全程登记管理,通过技术手段遏制非法拼改装行为,实现产品全链条可溯源,为事故追溯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结合全市电动自行车市场实际,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切实保障群众骑行安全。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文章来源:https://scjgj.taiyuan.gov.cn/sjdt/20251210/302715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