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名单
(2025年第11批)的通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六五二号公告,核准通过统一认定的白石山铁皮石斛、百色番茄、平南石硖龙眼、梧州砂糖桔等40个产品125家经营主体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六五二号、六五四号公告,核准广西生产的黎塘莲藕、上林大米、上林八角、东津细米、正骨水等14个产品41家经营主体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获得授权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柳州螺蛳粉”、“宁明八角”、“木格白玉蔗”的5家经营主体在其生产、销售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现将以上171家经营主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71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