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切实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施策,扎实开展2025年度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查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聚焦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等关键领域,重点核查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合规性,覆盖全市16个县(市、区)及6个市直部门,累计抽查政策措施711件,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189件。
(一)全域存量抽查
对全市1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2024年度官网发布的政策措施开展全面核查,共抽取政策措施416份,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155份。
(二)重点专项抽查
对静乐、宁武等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所属工信、发改、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现场抽查,共抽取政策措施230份,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32份。
(三)市直单位抽查
对市工信局、能源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医保局6个市直单位开展抽查,共抽取政策措施65份,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2份。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限定经营、购买或者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如限定学生购买某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基于房屋产权性质实施差异化租金扶持等。
(二)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如将奖补对象限定为注册地在本市或本县的企业、库内企业,或对特定企业进行扶持培育等。
(三)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如要求申报主体在本县注册满一年以上、申报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等。
(四)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如要求现场获取标书、现场报名、指定报名地点等。
文章来源:https://zwgk.sxxz.gov.cn/szfgzbm/sspypjdglj/tzgs/202512/t20251223_41524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