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市监信〔2025〕274号),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市场监管检查改革,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提升检查公平性和有效性,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了《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深化市场监管检查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深化市场监管检查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面深化市场监管检查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市监信〔2025〕274号)精神,持续巩固我市市场监管协同检查改革试点成果,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结合宁德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对象确定精准公平、检查方式联合智慧、检查质量文明有效、检查结果闭环运用等“四项改革”点位工作全面落实。构建高效的市场监管协同检查新机制,巩固扩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改革成果,实现涉企检查数量明显下降、检查行为更加规范高效,基层和企业负担有效减轻,检查公平性和有效性显著提升,全面展现宁德市场监管的新作为、新形象。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聚焦“精准公平”,靶向确定检查对象
1.构建省市县三级协同检查高效运行机制。按照检查任务“谁部署、谁抽取名单”和基层属地检查为主的原则,明确省市县三级协同检查职责分工。全省性检查任务,由省局负责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并进行名单比对整合确定后派发,市局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和对下指导,县级局负责具体实施协同检查,科学合理制定检查计划。市局或县级局部署的检查任务,由相应部署单位负责抽取并派发。
2.科学实施差异化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严格执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定,根据检查对象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定检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对A类企业,除涉及健康安全等重点监管领域外,实行“无事不扰”;对B类企业,一年最多查一次,优先采用非现场检查方式;对C类、D类企业,依法提高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实施重点监管。重点监管领域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另有规定要求的,从其规定。
3.探索建立企业“白名单”制度。在省局信用风险分类基础上,支持各县(市、区)局结合实际,探索科学构建“白名单”制度,制定诚信守法企业“白名单”遴选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对纳入“白名单”的企业,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查的情形外,对其“无事不扰”,免于日常检查,强化正向激励。
4.强化推进经营主体标签标注。坚持集中推进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根据监管服务需要,针对不同业务领域经营主体及其行业、区域分布、行为等不同特征和关键信息,持续开展经营主体多维度标签标注工作,并建立“物---经营主体”数据映射关系,加快构建完整体系,反复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打牢精准抽取检查对象、高效协同检查基础。
(二)聚焦“联合智慧”,创新协同检查方式
1.鼓励扩大协同检查事项范围。认真执行《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协同检查事项清单(第二版,2025年)》,按照“能协同尽协同”原则,开展清单内11个业务条线协同检查,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和要求外,原则上纳入协同检查范围的事项,各业务条线不再部署单一事项检查。支持各县(市、区)局在省级清单基础上,主动探索将更多事项纳入协同检查范围,制定本级协同检查事项清单,积极尝试符合地方实际的协同检查新路径,为全市改革持续注入新动能。
2.深化完善集成协同检查模式。按照“重点联重点、重点带专业、重点带一般、通用随同查”协同要求,强化跨领域、跨条线检查联动,围绕重点牵头检查项目,整合协同多个确定关联监管事项,结合实际,动态纳入现场发现的依法依规需要检查的若干个补充事项,并及时更新经营主体标签标注,推动检查事项有机整合,不断巩固扩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改革成果。
3.积极探索创新非现场检查方式。鼓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和行业特点,依托协同检查系统和信息化技术手段探索创新非现场检查方式,建立健全非现场检查工作制度,制定书面检查、远程监控、远程核查、风险监测预警等非现场检查工作指引,减少现场检查频次。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智慧监管的新平台新路径,提升监管智慧化水平。
(三)聚焦“文明有效”,优化提升检查质量
1.推进“监管+服务”深度融合。坚持“监管即服务”理念,将协同检查与综合赋能工作以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质量发展月”“年报服务月”等调研、帮扶活动有机结合,在检查中同步开展政策宣讲、合规指引,对发现问题提供“一对一”整改指导,实现监管执法与帮扶紧密融合、一体推进。
2.严格规范检查程序。严格执行《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协同检查流程操作指引》《市场监管协同检查涉及业务操作指引》,推进《检查事项清单》《赋能服务清单》“两单”并举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合规建设提示书》“三书”同达。
3.着力建立“扫码入企”制度。依托信息化系统生成检查二维码,主动向企业展示检查任务、人员、依据等信息,自觉接受企业监督,提升检查透明度和规范性。
4.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深入实施挂钩联系基层制度,常态化开展“宁说市监”大讲堂、“驻所蹲点+驻队跟班”、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编制分行业(领域)协同检查操作指引或手册,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跨领域法律法规、检查技能、系统操作的培训,提升综合检查能力,努力培养复合型监管执法人才。
(四)聚焦“闭环运用”,强化检查结果应用
1.推动检查结果全量及时公示。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原则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全量录入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抓实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探索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建立检查发现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标准,实施“销号式”管理,确保监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市场主体规范提升,实现“解决一个问题、规范一个行业”。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并强化信用约束与联合惩戒。
3.深化检查结果分析运用。加强检查分析评估,通过定期梳理复盘检查情况,将检查成果应用于优化监管规则、完善政策供给、精准服务产业等领域。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行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早期干预和提示;对共性问题和系统性风险,通过专题报告、工作建议等形式,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推动市场监管从单次检查向长效治理深化。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深化实施阶段(2025年9月16日至12月15日)。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12月10日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结合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同步完成所有协同检查任务。
(二)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全面回顾梳理改革工作情况和成效,总结经验,挖掘亮点特色,分析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持续建章立制,推进工作常态长效。同步做好检查结果录入和发现问题整改衔接等后续工作。各县(市、区)局于12月18日前将开展改革工作总结材料报送市局改革专班办公室。
(三)常态化运行阶段(2026年1月1日起)。全市市场监管协同检查机制进入常态化运行阶段,按协同检查新模式开展检查,各项改革举措持续深化,系统功能不断完善,新机制更加健全,涉企检查更加规范,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充分认识全面深化检查改革的重要意义,主动担当作为,勇于攻坚克难,锐意开拓创新,全力以赴抓好改革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各级改革专班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查推进,专班办公室承担好各项日常工作。市局各有关业务科室要站位全局,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业务条线精准化指导服务,确保改革工作上下协同、有序推进。
(二)强化系统应用,提升智慧水平。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熟练掌握并全面应用协同检查统筹管理系统,积极配合省局做好系统的应用、优化和反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基层协同检查设施装备和资源保障,为改革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撑。要立足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监管,提升协同检查智能化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讲好改革故事。要及时向企业宣传解读检查改革政策,倾听企业对改革工作的感受,积极吸纳企业的合理建议,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和舆论导向。要及时总结提炼在推行“无事不扰”、差异化监管、智能化应用、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的特色亮点和创新做法,展现我市市场监管检查改革成效。
(四)强化指导激励,确保落地见效。建立挂钩联系蹲点指导基层检查改革工作制度,强化下沉指导帮扶,实地调研掌握情况,参与协同检查,指导服务各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建立改革工作督查和激励机制,对主动作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激励表扬肯定;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或涉企行政检查不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的,予以督促提醒和问责。
文章来源:https://scjd.ningde.gov.cn/zw/zfxxgkzl/zca/qtzdgkwj/202512/t20251224_24283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