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高效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聊城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联合茌平区人民法院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府院联动”联调合作机制,近日成功调处一起电商平台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为双方当事人大幅降低纠纷解决成本、缩短维权周期,实现了“降本止争”的双赢局面。
该案涉及原告郑州某知名商贸公司与被告山东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告公司自2019年创立其商标品牌以来,通过持续努力与创新,已在行业内树立起鲜明的品牌形象,赢得了广泛的市场认可。其产品覆盖抖音、淘宝、拼多多、京东等多个主流电商平台,销量持续攀升。被告公司在未获得原告商标使用许可的情况下,利用带有原告注册商标的视频在抖音平台进行带货宣传,而实际销售商品并非该注册商标产品。这一行为不仅误导了消费者,更显露出攀附原告商誉的不良企图。
面对侵权行为,原告公司向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茌平区人民法院依据“府院联动”诉调对接合作机制,把该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给聊城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迅速响应,调解员深入调查案情,并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积极展开与被告的沟通工作。通过详尽地剖析案情、解读法律法规、阐明侵权后果,成功引导被告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严重性,促使其反思并权衡利弊。同时,调解委员会也耐心与原告沟通,协助其理性调整调解预期,重新规划利益诉求。
经过15天的多轮耐心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签订调解协议: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全面销毁库存侵权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维权费用等共计50000元,赔偿金当场过付,案件顺利办结。
此次商标侵权纠纷的成功调解,彰显聊城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与茌平区人民法院共同打造的府院联调联动合作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独特价值与高效作用,是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的又一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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