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法对广西宣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启动调查程序。因调查需要,我局向当事人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广西宣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杜世鹏、许国营发出《询问通知书》(桂南市监询通〔2025〕382、383、385号),因《询问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相关利害关系人,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蒋锦锋、张 炜 联系电话:0771-3900385
附件:《询问通知书》(广西宣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杜世鹏、许国营)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5日
附件: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询问通知书
桂南市监询通〔2025〕382号
广西宣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为调查了解你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相关事宜,请你自收到本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到南宁市科园大道68号东盟慧谷7栋1楼银达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受询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
3.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联 系 人 : 蒋锦锋 、 张 炜
联系电话: 0771-3900385 、 0771-5643815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2日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询问通知书
桂南市监询通〔2025〕383号
杜世鹏 :
为调查了解广西宣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相关事宜,请你自收到本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到南宁市科园大道68号东盟慧谷7栋1楼银达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受询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3.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联 系 人 : 蒋锦锋 、 张 炜
联系电话: 0771-3900385 、 0771-5643815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2日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询问通知书
桂南市监询通〔2025〕385号
许国营 :
为调查了解广西宣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相关事宜,请你自收到本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到南宁市科园大道68号东盟慧谷7栋1楼银达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受询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3.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联 系 人 : 蒋锦锋 、 张 炜
联系电话: 0771-3900385 、 0771-5643815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s://scjgj.nanning.gov.cn/xxgk/tzgg_6596/t6538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