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士轩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等87户企业:

云南士轩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等87户企业连续多年未按规定公示企业年度报告、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对云南士轩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等87户企业作如下行政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因云南士轩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等87户企业不在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向当事人通过“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告栏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以公告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附件)。公告当事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未领取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或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昆明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附件:

1.云南士轩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等87户企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市监昆处罚〔2026〕8号、云市监昆处罚〔2026〕14-99号)

2.拟清理吊销连续2年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87家企业名单

公告网址: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网址://scjgj.km.gov.cn)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网址://dianchi.km.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信息公告栏目

(网址://yn.gsxt.gov.cn/index.html)

联系人:宗关振、王舒   联系电话: 0871—64645426

联系地址: 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389号一楼110室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0日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云南士轩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等87家企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公告__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云南士轩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等87家企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附件1:云南士轩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等87户企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市监昆处罚〔2026〕8号、云市监昆处罚〔2026〕14-99号)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云南士轩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等87家企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公告__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云南士轩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等87家企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附件2:拟清理吊销连续2年及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的87户企业名单

文章来源:https://scjgj.km.gov.cn/c/2026-01-20/50509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