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的公告
抽样单编号为:SBJ25360000382632562(条形年糕)、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抽样基本情况:2025年11月5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湖北省中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销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长虹善合回家吃饭餐厅的条形年糕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结论显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QB/T 8006-2024《年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条形年糕1000袋,实际销售1000袋(当事人发布召回公告后,实际召回并销毁0袋)。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三)整改情况:湖北省中余食品有限公司提交了整改报告,主要的整改措施:一是新增一台定制水煮杀菌锅,采用巴氏消毒,温度60-65℃,杀毒时间保持15-20分钟;二是加强客户沟通,强调储存条件重要性;三是增加车间消毒杀菌次数,定期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