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构建社会共治格局,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2026年3月至12月。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履行资质审核、实名登记、信息公示等义务。

(二)无证无照、证照过期及伪造、涂改、租借、冒用他人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实际经营地址与平台公示地址不一致,或无实体经营门店(“幽灵外卖”)。

(三)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到位;设施设备未按规定维护清洗等环境卫生方面。

(四)采购使用来源不明、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感官性状异常食品;采购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料安全方面。

(五)未按规定进行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存放不符合要求;未使用清洁、合格的食品包装材料等加工操作方面。

(六)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或者健康证明已过期等人员管理方面的。

(七)未规范使用食安封签、封签人为破坏、配送容器不洁、餐品混放污染等

(八)其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问题。

三、线索征集说明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征集。经查证属实后,将依据《金昌市食品药品安全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二)我局对收到的线索将严格保密,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查证属实的线索,将依法予以查处。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征集方式

(一)电话举报:12315

(二)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三)来函来信来访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146号。

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我局将认真核实、依法查办。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文章来源:https://www.jcs.gov.cn/scjdglj/zfxxgk/fdzdgknr/gsgg/art/2026/art_202430c73df94373b30ab3b9567843a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