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若干措施》(陕环委〔2023〕1号)《商洛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商字〔2025〕30号)要求,结合市市场监管局“三定”方案规定和《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商办字〔2021〕9号)以及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现将我局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报告予以公开。
一、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学习中、省、市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制定印发《商洛市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商洛市市场监管领域大气污染工作方案》等文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科室,确保了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大涉及环保类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将散煤、车用尿素、涂料、塑料袋、农用地膜、化肥等涉及环保类重点工业产品纳入抽检任务,全年完成290批次涉及环保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中,塑料购物袋25批次,涂料23批次,腻子10批次,化肥27批次,农用地膜5批次,车用汽油27批次,车用柴油27批次,车用尿素水溶液5批次,车用甲醇燃料3批次,胶粘剂5批次,烟花爆竹60批次,煤制品73批次),立案查处10批次不合格产品质量案件,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三)狠抓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环节监管。印发《2024-2025年秋冬季严格散煤流通领域监管集中攻坚阶段重点工作的通知》,将散煤纳入2025年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依法严厉查处禁燃区内违规流动售煤行为。全覆盖检查散煤销售点129家,对本辖区内的散煤销售网点和配送中心的散煤煤质进行监督抽查,全年市县两级监督抽查散煤82批次,查办销售不合格散煤案件1件,有力打击了销售劣质散煤的质量违法行为。持续按照《严格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环节监管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7年)》要求,完善多部门联动协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各环节的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市发改、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安、农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强化部门联动,在散煤加工生产、储运、使用监管环节均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成效,最大限度降低了燃烧散煤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四)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对辖区内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在臭氧高发季节,对挥发性有机物生产、销售、使用环节进行联合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2025年共完成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产品监督抽查25批次,查办销售不合格外墙乳胶漆案件1件。持续按照《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7年)》要求,对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明确,夯实工作责任,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市环境、住建、城管、海关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加大使用环节监管力度,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有效控制挥发有机物,缓解臭氧污染压力。
(五)开展烟花爆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扎实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将我市8家批发企业信息录入省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监管。全年出动执法人员558人次,检查经营主体498家次,全年完成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60批次,将5批次抽检不合格报告及时移交属地县区局处理,立案查处3起。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质量违法行为。
(六)加强锅炉节能审查监管。加强锅炉节能审查监管。严把新建锅炉准入关,对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锅炉,不再办理安装告知、不再办理使用登记。在锅炉安装、改造和维修时,需提供锅炉的能效测试报告,无锅炉能效测试报告的不予办理安装开工。逐步淘汰低效落后老旧锅炉、协同推进节能低碳减污改造,规范废旧锅炉回收利用。2025年,全市共办理锅炉安装告知9台,拆除注销13台(其中3台2吨以下生物质锅炉均已拆除到位),停用4台,在用锅炉108台,老旧锅炉淘汰步伐加快。深入排查小型锅炉安全隐患,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规定的项目,采取“双随机”方式对小锅炉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目前我市无锅炉生产单位,全系统共排查小型锅炉使用单位53家,检查锅炉62台,未发现“大容小标”等违法行为。针对8家企业未落实74号令等问题,已责令企业整改到位。
(七)开展生态环境和机动车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治理。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2025年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抽取不低于20%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联合检查,将于12月底前完成,累计排查机构9家,未发现同类问题发生。商州区市场监管局对督查反馈问题涉及的商洛秦东机动车辆综合技术性能检测有限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该机构已更换了新的机动车尾气采集管线。
(八)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执法检查。结合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以茶叶主产销区和重点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执法查处工作。加强标准宣传,开展限制茶叶过度包装标准现场培训和线上标准宣贯活动,帮助茶叶生产企业和销售门店了解标准、使用标准,应用标准把控商品质量,引导企业降低成本,提升茶叶产品综合质量。加大执法力度,共计检查茶叶生产企业、各类商超和茶叶零售门店等157家次,责令整改问题8个,曝光典型案例1件,有力整治了商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制止餐饮浪费监管工作的通知》(商市监函〔2025〕128号),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标准进行集中宣传,组织专题培训班58个,开展重点宣传活动72个,培训监管人员824名,培训餐饮从业人员9635名,宣传覆盖人群约15万人次。通过建立反餐饮浪费“红黑榜”,向社会公示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发现的正反典型。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立案查处1起,罚款0.5万元。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并定期开展自查,对辖区各级各类学校、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文明餐桌 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约谈培训会,下发了“拒食野味、文明用餐、制止餐饮浪费”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事项告知书2万余份,下发“文明餐桌、制止餐饮浪费”倡议书及图册1.5万余份,培训约谈平台负责人35余次。
(十)创新开展餐饮服务质量提升暨限塑共治。市食药安委办联合8部门制定出台《餐饮行业塑料污染治理八条措施》,全市打造餐饮示范街区18条、示范餐饮店387家。向市场经营者发放宣传单,宣传国家“限塑禁塑”相关规定,严禁使用0.01毫米以下地膜和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检查餐饮单位3604家次,下发整改通知101份,责令整改问题414个,抽检食品3687批次、一次性塑料餐具35批次、塑料袋20批次,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一次性塑料袋案件9起。“塑料袋套碗”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散煤、车用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车用尿素、涂料、塑料袋、农用地膜、化肥、烟花爆竹等涉及环保类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二是继续抓好推动强化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环节监管和协调开展好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两项牵头工作。三是强化锅炉节能审查监管。四是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五是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执法检查,加强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六是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