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质造假问题
伪造、变造、买卖、租借、冒用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备案卡;擅自涂改许可信息、超范围经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入网资格等。
(三)经营环境“脏乱差”问题
加工操作区地面、墙面、设施设备油污积聚、霉斑滋生;未配备防鼠、防蝇、防虫设施;生熟混放、原料与半成品交叉污染;在露天、卫生间、车库等非经营场所加工餐食;专营外卖的“无堂食”店铺环境恶劣、卫生条件极差。
(四)食品原料与加工管控问题
采购使用来源不明、过期、变质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在食品加工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的。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问题
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或健康证明过期的;有发热、腹泻等症状人员仍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六)监管履职及其他问题
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执法办案中存在吃拿卡要、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其他涉及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渠道
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1.电话举报:拨打12315热线;
2.网络举报: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站、APP、小程序)提交线索。
三、征集须知
1.反映内容应真实、具体,包括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涉事店铺名称、实际经营地址、入驻平台、违法事实描述,并尽量提供订单截图、现场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以便核查处置。
2.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举报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