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到位于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2号桂林国际线缆现货运营中心内对被拦截的货车(车牌:桂A2K247)进行检查,发现货车内有外包装标注有“
”、“桂林国际电线电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电缆共325卷,其中303卷电缆经商标持有人桂林国际电线电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鉴定,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我局依法对上述电缆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其中22卷电缆经商标持有人桂林国际电线电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为其公司生产的产品,因该电缆无人认领暂时存放在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仓。
经我局多方查证,无法确定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货物来源合法证明、物主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到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园市场监督管理所认领(联系地址:南宁市新际路10号和德科创中心F8栋3层,联系电话:0771-3950881),并接受调查处理。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人认领,本局将视上述物品为无主财物,并将依法进行处理,且不免除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s://scjgj.nanning.gov.cn/xxgk/tzgg_6596/t65811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