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大气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发现全市各县市区城乡结合部以及食品加工作坊等普遍使用燃煤。3月25日,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党委政府及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整改验收,经现场核查,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阜阳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销号验收移送单(编号:2026-57号)的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5年省大气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发现全市各县市区城乡结合部以及食品加工作坊等普遍使用燃煤,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加工销售使用散煤,违反《阜阳市散煤综合治理闭环管理机制》要求。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临泉县委、县政府。

三、目标任务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加工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对加工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四、完成时限

2026年3月底。

五、整改完成情况

1.强化源头管控,严抓禁燃区治理。县市场监管局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城关街道等五个街道及临庐现代产业园禁燃区,一律停发散煤销售营业执照,从准入端杜绝经营加工行为;对禁燃区外27户散煤经营主体建立监管台账,全部签订禁售劣质散煤告知书及承诺书,2025年抽检散煤5批次合格率100%,依法办结市局移交不合格案件1起,从流通源头遏制劣质散煤流入。

2.精准排查整治,严查违规燃煤行为。县生态环境分局将散煤问题纳入“五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联合市场监管局、属地乡镇街道,聚焦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坊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2025年共摸排整改燃煤使用问题7起,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实现重点区域燃煤整治无死角。

3.健全监管机制,严防问题反弹。县发改委参照市级做法,组建散煤治理工作专班,明晰工作重点和相关部门责任,建立"月会商、季调度"机制,科学制定 2026 年散煤治理闭环管理工作方案;县生态环境分局对整改完成问题现场复核,常态化开展禁燃区专项排查;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销售问题"回头看",严查无照经营、隐蔽储存等行为。完善协同联动和线索移送机制,构建“排查—整改—复查—销号”闭环管理体系,强化日常监管力度,有效防止散煤问题反弹回潮。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9日,共10个工作日)向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监督电话:0558-2151836,电子邮箱:FYSscgfk@126.com。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s://amr.fy.gov.cn/Content/show/12912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