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酒类小作坊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近日,该所立足监管职责,对辖区内酒类小作坊开展了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聚焦两大重点内容,一是严查“特供酒”,打击虚假宣传与不正当竞争。执法人员深入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及包装材料存放区,重点检查产品标签、包装、说明书及相关宣传资料,核实是否生产经营标注“特供”“专供”“内供”国家机关、军队等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酒类产品。二是查“商标名称”,严防侵权假冒与市场混淆。执法人员对店内销售的散装白酒及预包装白酒的名称和商标使用情况,进行了逐项核对,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使用与知名品牌、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是否存在使用带有欺骗性或易误导公众的名称等情况。本次行动共检查小作坊10家,排查商标和产品名称12个,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相关生产经营者均现场签署了《不生产经营“特供酒”承诺书》。
检查时,执法人员坚持“执法与普法并行”,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履行主体责任,规范标注产品信息,杜绝虚假宣传和商标侵权行为,诚信守法经营。
下一步,该所将持续加强对酒类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巩固专项检查成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置,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净化酒类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