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赣市市监处罚〔2026〕300、301、302......578号

当事人:赣州华田科技有限公司等279户企业(详见附件)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662035982E等(详见附件)

住所(住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工业园旁等(详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胡原锋等(详见附件)

因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立案条件,本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

1.赣州华田科技有限公司等279户企业未在税务部门做信息确认,或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非正常户注销户、注销户。

2.赣州华田科技有限公司等279户企业未按规定报送2023-2024年度企业年报,已被列入异常名录,截至案件调查结束未改正。

3.赣州华田科技有限公司等279户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其中,实地核查108户,两次邮寄专用信函无人签收的171户。

综上,赣州华田科技有限公司等279户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局信用监管科《案件线索移送函》以及附件材料证明本案的来源及当事人违法事实。

2.2025年7月16日通过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了《关于限期办理歇业备案、注销登记或补报年报的提示公告,》证明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社会公告,对未依法公示2023、2024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启动专项清理工作的事实;

3.被退回的国内挂号信函原件、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地核查记录表等相关材料,证明当事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事实。

4.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向我局出具《2023-2024年度市本级未年报拟立案吊销352户企业营业执照》查询情况,证明当事人未在税务部门做信息确认,或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非正常户注销户、注销户的事实。

5.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回函》1份,证明当事人不属于人民法院正在审查破产案件的破产企业债务人。

本局于2026年4月3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赣市市监罚告〔2026〕358号),告知当事人拟做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因当事人无法取得联系,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依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告上述《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发布已满三十日,视为送达。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听证申请,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本局认为,当事人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构成了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事实。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吊销营业执照。

因当事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本局决定通过公告送达方式送达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附件),自本文书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赣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或章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依法应当停止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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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市监处罚〔2026〕300、301、302......5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s://sjj.ganzhou.gov.cn/gzszljsjdj/c101046/202605/58b8793448c045c296c15e77f092d2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