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机制到位。在五代理机构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入网审查、信息监测、投诉处理、应急处置等制度。

资质核验到位。对入网商家食品经营许可进行实质性审查,通过系统比对、线下核查等方式,确保“有实体、证真实、址相符”。严禁为无证、套证、一证多用、地址虚构的经营者提供平台服务。至少每六个月对入网商家登记信息(含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进行一次全覆盖核验更新。

信息公示到位。监督入网商家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实体门店照片、实际经营地址。网店名称应与线下实体店招牌一致。对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家,应设置“无堂食”标识;对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商家,应设置视频链接标识。

监测抽检到位。综合运用技术监测、线上巡查、线下抽查等方式,对入网商家经营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督。重点加大对“无堂食外卖”商家、投诉集中商家、销量异常增长商家的抽查频次和力度。

违法处置到位。发现入网商家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收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后,应立即采取警示、限流、下架等措施,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对许可证被注销、吊销的商家,立即停止平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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