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督促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证后监管职责,对未在登记经营场所正常经营且无法取得联系的个体工商户及企业,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效清理“失联主体”,净化市场环境。

精准核查,锁定“失联”主体。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及投诉举报核查中,对发现未在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执法人员通过请检查是否泄露个人隐私联系、预留请检查是否泄露个人隐私短信提醒、邮寄挂号信函等多种方式尝试沟通。经两次以上联系均无果的,启动现场取证程序固定证据。

依法列异,强化信用约束。对经核查确属“失联”的经营主体,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截至目前,已对50余家“失联”企业及30余家个体工商户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联合惩戒,提升监管威慑。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银行贷款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格局。

畅通修复,引导规范经营。对因“失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主体,如后续主动与登记机关取得联系并办理住所变更或重新确认经营场所的,依法指导其申请信用修复。截至目前,已帮助4家完成整改的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实现惩戒与帮扶相结合。

下一步,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对经营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管力度,健全“失联”主体清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化水平。

文章来源:https://scj.bengbu.gov.cn/xwzx/gzdt/141059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