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2026年保山端阳花市”活动开展期间空域的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再加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以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做出决定, 在活动期间, 针对隆阳区部分行政区域内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实行临时管控。现在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6年6月18日17:00—7月6日23:00。

二、管控范围

远征路以东、永昌路以西、惠通路以北、白塔路以南中间区域。

三、管控对象

无人驾驶的航空器, 是那种无机载驾驶员的, 且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 它涵盖了微型的, 轻型的, 小型的, 中型的以及大型的。

四、管控原则

(一)在临时管控的那会儿, 于临时管控空域所涵盖的范围之内, 严禁任何单位、任何组织以及任何个人借助无人驾驶航空器去开展各类体育、娱乐、广告、商业且还有航拍等等飞行活动, 烦请相关从业单位、广大市民以及飞行爱好者主动予以配合, 强化管理, 自觉去遵守本通告所规定的内容。

(二)要是因医疗、气象、警务、抢险、救灾之类特殊情况, 需要借助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飞行活动的话, 那就应当向有关部门去提出申请, 等获得批准之后, 才能够在指定的时间, 以及指定的区域之内进行飞行活动。

(三)于临时管控这段时期之内, 公安机关会启用反制设备, 针对违法违规飞行这种活动采取反制措施, 而因这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以及后果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五、处置原则

倘若存在违反本通告的情况, 或者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一类法律法规的情形, 那么会由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要是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那就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来予以处罚;要是情节严重到构成犯罪的程度, 便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