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宽甸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严格落实省、市针对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工作的要求, 依照“政府主导、自愿申报、择优认定、公正公开”的原则, 经过自主申报这一程序, 还有部门推荐的环节, 以及实地核查的步骤, 再到集中评审的流程、社会公示的程序, 依法依规开展“名特优新”商户评审认定以及挂牌公示工作。
此次评审, 共遴选产生了17家经营主体, 获评的经营主体信息, 会同步录入小微企业名录系统, 并且全国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会集中展示, 经过荣誉认定, 由此充分肯定商户在合规经营以及特色发展方面的成果, 于信贷融资对接那些方面会予以优先倾斜。与此同时, 依托官方渠道集中展示本土经营标杆, 以此助力获评商户提升社会曝光度, 还有口碑认可度, 以此让挂上“名特优新”牌匾的门店信誉变得更足, 让人产生更强人气, 生意进一步变好。
就此之上, 县市场监管局着重施展“名特优新”获评商户带来的示范引领效用, 借由舆论宣传,凭借经验分享及交流活动, 引领辖区个体工商户对照效仿, 坚守诚信经营, 秉持特色经营以及规范经营, 于全县营造公平有序、争先创优的良性市场氛围。
紧跟而来的步骤里, 宽甸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不断深入钻研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这项工作。积极全面挖掘宽甸当地具有知名度的老店、独具特色和风格的业态以及具备创新性质的经营等优良资源, 经过精心精准打造一批、努力奋力做强一批、成功成效带动一片, 将“名特优新”培育构建成为县域品牌孵化的有力助推工具, 进而进一步刺激个体经济勇于创新敢于创业的能力, 为县域经济能够高质量发展增添新的动力能源补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