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团体标准法律法规政策宣贯会的通知_法规团体局监督法律召开通知书

全市各团体标准组织:

先是为了严格去落实国家以及广东省关于团体标准规范这样质地优良发展相关的一系列工作等的部署安排,然后是进一步去规范我市团体标准在培育、制定以及运营管理这些方面的情况, 接着是强化各个团体标准组织合规性的建设工作, 此后我局决定将会在后述规定时间召开相关专题宣贯会。此规定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14:30

二、会议地点

市工商物价大厦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 其一楼设有多功能厅。

三、参会人员

各处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登记注册的全市团体标准组织的负责人, 各所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登记注册的全市团体标准组织的业务经办人员, 各辖区局负责标准工作的同志。

四、会议议程

(一)局领导作动员讲话;

(二)传递国家、给省里团体标注规则好品质发展试点工作其间相联系的文件所具精神, 弄明白整个市工作任务以及落实方面的要求。

(三)团体标准法律法规专题宣讲;

(四)现场答疑交流。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予以高度重视, 务必准时去参会。这一回的宣贯属于省局试点工作当中的硬性任务, 各个单位需要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要指派深谙团体标准业务的人员去参会, 提倡全体参会人员选择绿色出行方式, 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往返于会场(地铁: 车公庙站B口);要规范填写参会回执, 并且在6月24日之前发送至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绝对不可以无故缺席、迟到以及早退。

(二)会场纪律需严格遵守, 参会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达并签到, 在会议期间要把手机调整成静音或者关机状态, 要自觉地去维护会场秩序。

(三)抓学习促落实, 让参会人员仔细记录学习要点, 会后依规及时向本组织之负责人汇报会议精神, 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梳理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规范团体标准整个流程的管理以及收费行为。

特此通知。

附件:参会回执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