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也就是简称的《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其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平台经济相关决策部署, 为更好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行为, 为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还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合计有二十条, 主要涵盖五个方面内容, 其一, 是要扩大法律调整范围, 于当前平台以及里头经营者的基础之上, 进一步厘清平台经济别的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 其二, 是健全平台责任制度, 在当前情形下定额罚, 以及责令停业整顿的基础之上, 丰富规制手段, 用以支撑常态化监管, 其三,是要明确给出监管合力工作机制, 瞄准平台经济跨界混业经营方面, 新增线下与线上业务归口管理一致原则, 强化部门之间联动、中央与地方协同共进的一体化监管, 其四, 便是规范化处理电子商务突出的违法行为。将注意力集中于实践当中群众所强烈反映的那些问题之处, 针对相应的条款展开修改以及完善这一操作, 实实在在地去回应社会所关切的内容。其五是推动电子商务向着开放型合作的方向进行深化。促使电子商务领域的规则、规制、管理、标准与国际方面达成相通以及相容的状况, 强化行业实行自我约束的行为, 引导使之能够有序地向海外发展, 增添对外进行反制的措施, 以此来维护企业在合法权益方面的保障。

紧接着, 市场监管总局会依据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状况, 对修正草案予以完善, 商务部也会如此, 然后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尽快得以修改并出台, 进而为平台经济的创新以及健康发展筑牢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