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印发了《赤峰市知识产权人才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目的在于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赋能作用。
该《办法》以我市知识产权的发展实际情况为立足点, 紧紧紧贴《赤峰市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划》的落地施行, 其目的在于整合全市范围内、甚至全国知识产权领域的智力资源, 扩展知识产权的创造渠道, 进而拓宽运用渠道, 接着拓宽管理渠道, 随后拓宽保护渠道, 随后拓宽服务渠道, 以此来给地方政策的制订、乃至项目的评审、然后维权援助、最后产业创新供应专业的智力保障。
《办法》一共有六章二十二条, 它搭建起了完整的闭环管理体系。其中一点是, 明确了组织架构与库室设置,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作为主管部门, 负责统筹人才库的建设以及运维工作, 人才库分设有专家、志愿者、技术调查官等子库, 专家和志愿者是面向全国进行征集的, 技术调查官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进行管理, 并且可以根据需求动态调整子库设置。其二呢, 清晰划定入库的这个人才的权利和责权, 把专家以及志愿者参与政策起草、项目评审、侵权研判、普法宣传等工作覆盖范围再细致划分, 明确独立去履行职责、保密回避、信息报备等这些具有法定性质的义务, 以此来保障人才履行职权的时候规范而且有序。其三是对出入库整个流程予以规范, 采取公开征集跟定向邀请相互结合的入库模式, 严谨设定诸如年龄、从业资质、专业背景等之类的准入门槛, 经由申报、审核、公示、公告这些程序而后入库;构建动态清退机制, 对于存在失信、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人员及时进行出库处理, 每年开展资格复核以及履职评价,优秀志愿者能够择优转入专家库。四是将人才使用规则予以细化, 明确存在随机抽取、择优选取这两种专家选用方式, 对使用申请、抽取、联络的全流程加以规范, 兼顾政策研讨、项目验收、纠纷研判等不同工作场景的需求, 同时对劳务报酬、履职评价、评优表彰相关机制予以明确。五是把全链条监督责任压实, 对人才信息档案进行严格保密管理, 厘清管理工作人员与入库人才各自所负的法律责任, 防范履职风险。
《办法》发布并实施, 这标志着我市知识产权人才管理进入到了一个新阶段, 此阶段呈现出制度化、规范化以及体系化的特点。下一步,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办法》作为遵循准则, 加大辖区内知识产权人才挖掘培育的力度, 充分运用好人才库中蕴含的智力资源, 精准地对接企业、科研机构以及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 凭借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建设来助推知识产权的转化与运用, 进而为全市产业的转型升级、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以及知识产权强市的建设注入持久的人才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