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者:

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电动自行车协会, 为了能够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 为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是为了确保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 - 2024)能够全面落实, 为了从源头上防范火灾、交通等安全事故发生,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省、市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 向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者发布了如下警示告诫:

一、严格执行新国标,严禁销售非标车辆

自二零二五年九月一日起始, 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 - 2024)已然正式施行。按照规定, 自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一日起, 所有未曾执行新国标、未曾获取新版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一概不得进行上市销售句号。

1.即刻开展库存清理工作: 各个销售单位必须针对不符合GB 17761 - 2024标准的旧国标车辆, 其中包括GB 17761 - 2018标准车型, 马上进行下架操作, 并且要和生产企业或者上级经销商取得联系, 去做退货、换货方面处理, 绝对不可以再采用任何形式去销售旧国标车辆。

2.严厉核查认证的一致性, 所售卖的电动自行车, 一定要具备有效的CCC认证标志, 并且车辆实际的结构, 还有其技术参数, 都一定要和产品合格证、CCC证书当中明确记载的内容保证完全契合, 严格禁止销售那些未曾获取CCC认证, 或者是证书已然被注销得以撤销的车辆。

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建立追溯体系

逐一各个经营者, 都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与之相关的法规, 严谨且不含糊地履行主体所应承担的责任:

1.首先要建立台账, 接着要建立健全进货验收制度, 还要建立销售台账, 然后要验明产品合格证明, 再验明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 最后验明其他标识。

2.核对, 信息, 重点核查, 整车合格证之上的, 车辆型号, 整车编码, 电机编码, 以及电池型号, 与实车, 是否匹配。特别是, 对于蓄电池, 和充电器, 2025年11月1日起, 锂离子蓄电池, 和充电器, 也已然将其纳入CCC认证管理, 必须销售, 经过认证的, 配套产品。

三、严禁非法改装,杜绝违规拼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或提供下列非法改装、拼装、加装服务:

1.拆除限速, 严禁对电动自行车的限速装置予以拆除或者进行改动, 不得篡改其车速最高设计限值, 此车速最高设计限值是新国标所要求的, 规定为最高设计时速不得超过25km/h。

2.篡改电池, 严禁进行这样的行为, 即更换不符合原车出厂额定电压的蓄电池, 严禁拆除或者改动原本的蓄电池托架, 严禁增添蓄电池盒。

3.要改变车的外形;但严禁去加装车篷, 严禁加装车厢, 严禁加装前挡风这类改变外形结构进而影响安全行驶的装置。

4.更换关键件, 强烈禁止替换那种特大型的具备强大动力的电机, 以及功率极大的灯具等会对安全性能产生影响的部件;在进行销售这个行为的时候, 绝对不准把整车和蓄电池分开单独售卖出去, 一定要确保电池、充电器跟合格证上所标注的信息相互一致。

四、诚信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

1.切切不可有虚假之宣传:绝不能够在电动自行车的续航里程方面, 以及性能方面, 还有功能方面, 去做夸大或者虚假的言传, 且绝不能有那种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2.对消费者销售车辆的时候, 要做到主动去说明车辆的属性。同时, 要主动说明驾驶的要求。并且, 要对那个建议使用的年限进行主动说明。另外, 新国标关键参数也要主动去说明。还要给消费者提供正规的发票, 以及合格证。要确保消费者知道所购买的车辆能不能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