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6年的企业年报监管工作当中, 察觉到宁夏饭饭的饭餐饮有限公司, 在2023年以及2024年这两年, 一直都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去报送年度报告。2026年2月28日, 我局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一则公告, 名为《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 此公告要求当事人在公告发布30日内, 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而截至2026年3月30日, 当事人依旧没有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示2023、2024年的年度报告。在2026年4月1日, 经过立案展开调查, 这家企业, 可以发现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没办法取得联系, 它的这种行为, 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当中的规定, 那规定是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借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并且要向社会进行公示,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 企业要是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会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还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该市场主体因企业连续2年没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所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并且未改正, 还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没办法取得联系, 依照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规定, 将要对该市场主体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由于采用别的方式没办法送达,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五)项, 受送达人行踪不明或者采取那些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 能够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告栏以及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 还能够在报纸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门户网站等刊登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经过三十日, 就视作送达。公告送达时, 应当在案件材料中写明原因和经过。依据“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告栏以及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时, 应当采用拍照、录像等手段记录张贴过程”此项规定, 现在向宁夏饭饭的饭餐饮有限公司进行公告送达, 自公告发布一天起往后经过三十日, 就会被视作送达。

持有宁夏饭饭名号的饭餐饮有限公司具备进行陈述的权利, 拥有进行申辩的权利, 能够要求举行听证。要是存在陈述的情况, 要是存在申辩的情况, 要是发起举办听证的请求事宜, 那么应当在本公告送达的那一日开始计算的5个工作日之内向着本局提出。要是超过期限没有行使陈述的权利,没有行使申辩的权利, 没有要求举行听证, 那就视作放弃此权利。要是有疑问, 能够通过电话咨询。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952-2051383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