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肉制品生产经营者:
为全面贯彻且充分落实群众身旁不正之风以及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要求, 果断稳固我市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的专项治理成果, 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市肉制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这一方面, 规整生产经营活动的秩序, 严厉打击种种违法违规行为, 真切地保障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结合西宁市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现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据《青海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以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一些相关法律法规, 现就规范全市肉制品生产经营行为, 严正隆重而警告劝告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
各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 需切实提升政治站位, 还要提到安全意识范畴, 要全方位履行法定赋予他们的主体责任才行。得建立起完善健全的, 从原料起始一直到成品阶段的全链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这项工作机制, 还要安排足够能力且高素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务必保证人员资质是符合规定要求的, 这些人员的工作也按职责到位履行职责。必须严峻执行进货时查验情况, 索要相关证明票据, 做好台账记录情况, 在贮存运输方面严谨对待, 进行出厂检验工作, 做好追溯管理等一系列法定有着的要求。要达成这样子的目标, 来源要是可以追溯的状态, 去向也应当做到能够追踪到, 风险得保证是可控的, 所有的记录都要保存为可以查询到的状态!
二、严把采购关口,筑牢原料防线
1. 严谨禁止不合法地将货物弄进来。不准许去采购畜禽肉以及肉制品哦, 这种肉类以及制品是猪牛羊之类的, 并且没有取得合法的货源门路, 是没经过检验检疫程序的, 检验检疫时被判不合格的, 或实物与相关证明不相符合。
2. 购置畜禽肉这项举措实施之际, 需严谨细致地针对凭证事项开展查验工作, 得逐一对动物检疫出示的标明合格的证明予以查验, 并且留存该些证明, 同时还要对肉品品质给出的检验合格证明做相同的操作;一旦涉及到进口肉品的范畴, 就得严格依照规定对入境货物检验得出的检疫证明进行查验, 从而保证相关票据在数量方面齐全, 并且在有效性和合规性上达到要求。
3. 绝不允许用上质地不佳的原料, 绝不能去采购、储存以及加工那些病死、毒死、死因搞不清楚、已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感官有异样表现的畜禽肉, 绝不准许使用回收的肉品、不符合标准的边角物料以及并非用作食品的原料来开展加工生产活动。
三、规范加工流程,严守质量底线
1. 生产要依据法律规定符合规范要求, 得严格依照国家标准所核准的工艺来组织进行生产, 绝对禁止超出范围、超出限量去滥用食品添加剂, 绝对禁止非法添加过氧化氢、氢氧化钠这类非食用物质, 一定要坚决守住法律所划定的红线。
2. 要杜绝欺诈掺假行为, 务必严禁以不好的充当好的、用假的当作真的现象出现, 不准许用鸭肉、猪肉等来假冒牛羊肉, 不可以拿调理肉冒充原切肉、纯肉去销售, 以此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
3. 增强卫生管理控制, 生产地点之物、装置及其程序务必契合食品安全卫生准则, 谨防交叉污染, 产品未经检验的, 一概不准予上市售卖。
4. 对没有证件的黑窝点加大检查力度, 严格禁止没有获得相关证件执照就开展肉制品的生产加工行为, 毫不犹豫地全面杜绝在类似出租屋以及民房这般并非属于食品生产加工专门场所的地方进行私自生产活动, 严谨而且严格地去贯彻落实畜禽必须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屠宰的有关规定。
四、规范流通环节,保障消费安全
1. 对公示以及宣传进行规范。食品经营户得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把合格证明信息给公示出来, 严厉禁止用像“生鲜灯”这类手段去误导消费者。预包装肉制品的标签绝对得真实跟完整, 严格禁止虚假标注、伪造日期、冒用厂名厂址;散装肉制品需要明白展示出品名、产地、日期、保质期以及经营者信息。
2. 严密把控冷链的温度, 冷藏的肉品, 必须很严格地依照规定的温度条件去贮存运载, , 所指冷藏的温度是零摄氏度到四摄氏度, 冷冻之下必须是零下一十八摄氏度, 确凿稳实去提防肉品发生变质。
3. 规范餐饮的加工行为, 餐饮单位禁止使用来源不明或者不合格的肉品, 一定要做到生熟分开, 烧熟煮透, 规范运用食品添加剂, 禁止违规采购, 贮存以及使用亚硝酸盐。
4. 对网络销售展开整治行动, 网络销售以及直播带货等新业态, 务必要如实去披露信息, 严格禁止虚假宣传行为, 并且严禁销售那些没有生产厂家、没有生产日期、没有质量合格证的“三无”肉制品以及假冒伪劣肉制品。
五、强化排查整治,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个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 马上依据本告诫书的要求, 展开全面且彻底的自查自纠工作, 针对查获的问题隐患构建台账, 立刻进行整改,保证整改能够到位。
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持续加大辖区内监督检查力度, 加大抽检监测力度,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于自查不力的企业, 要是整改不到位, 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一经查实, 就会依法从严从重去查处;对于涉嫌犯罪的企业, 一定是移送给公安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切实维护西宁市食品安全环境的安全有序、规范清朗。
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