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科室:

推进《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文件精神的进一步落实,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局《关于印发辽宁省食品经营风险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市监办发〔2021〕42号)的要求, 秉持“预防为主, 风险管理”的原则实行, 确保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与有效利用。市级局经过研究作出决定, 把市级局直接进行监管的食品销售单位的监管事权, 调整到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及细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还有太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事权调整是依照属地监管原则来开展的, 调整所涉及到的食品销售单位的名称是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一体化行政许可平台》作为一定标准的, 监管事权调整之后的食品销售单位的名单详细内容可见于附件。

二、其中作为调整内容那一部分的监管事权, 这儿面包含着行政审批以及日常监管这两个情况。与之相关的各个区的市场监管部门, 需要切实去做好审批以及监管等方面工作的有效衔接。

三、确保对经过调整的那些食品销售单位, 其管理要规范, 经营得合法, 在监管事权移交之后, 当下现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合法有效的, 一旦发生变更事项, 是由相关区的市场监管部门来负责进行审批 , 在原则上位局停止再去受理食品销售相关的许可事项。

四、相关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需要强化组织方面的领导, 并且要十分仔细周到地妥善安排, 指定特定专人负责承办相关衔接工作。市一级局的食品经营科室, 将会增强业务上的指导, 以此保障能够顺利承接, 并且管理得妥善良好。

五、本通知从发布当日起开始生效, 相关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本通知之后, 要马上到市局食品经营科去办理有关档案的交接工作。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监管事权由市局调整为海州区、细河区、

太平区的食品销售单位名单

海州区(4家)

1.大商阜新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2.海州区佳惠百超市

3.阜新市海州区祥佳百货超市店

4.阜新市海州区佳百惠生活购物超市

细河区(5家)

1.阜新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2.细河区佳百超市

3.细河区鑫佳百超市

4.细河区佳百佳生活购物超市

5.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乐佳百生活购物超市

太平区(3家)

1.阜新市太平区许佳百生活购物超市

2.阜新市太平区惠佳百生活购物超市

3.太平区佳百生活超市店

解读关于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 有关对食品销售单位监管事权予以调整的通知政策 , 有标点符号哦。

用图进行解释说明的, 是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的、涉及到食品销售单位监管事权予以调整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