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停车场经营者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相关主体:

为使我市停车场收费系统“扫码缴费页面”里的商业广告得以规范, 以此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 现就相关广告发布行为给出如下合规提示:

一、广告内容合规要求

(一)所发布的广告, 不可以凭借虚假的内容, 或者凭借引人误解的内容, 去欺骗消费者, 去误导消费者。

(二)广告不可以含有低俗的内容, 广告不可以含有违法的内容, 广告不可以含有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 广告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广告应当遵守行业规范。

(三)凡是商业广告, 都得具备显著到能够被轻易识别出来的特性, 要在广告所处区域的醒目地方, 直接去标注“广告”这样的字样, 而且, 字体得呈现清晰的状态, 位置必须得突出。

二、弹窗广告关闭功能规范

弹出扫码缴费页面类广告时, 要设置很显眼、能一下就被轻易准确关闭, 关起来明晓的关闭按钮, 严厉禁止下面这些违纪违法行径:

(一)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

(二)将标志予以关闭, 其呈现虚假状态,无法清晰地被辨识出来, 或者是难以进行定位等情况, 以此为关闭广告设置了障碍。

(三)关闭广告须经两次以上点击。

(四)于浏览同一个页面的时候, 于阅览同一篇文档的进程当中, 关闭之后却持续弹出广告, 进而影响了用户对于网络的正常使用。

(五)在用户关闭广告后,暂停或终止提供停车缴费服务。

三、禁止诱导欺骗用户点击广告

必须严格禁止, 以虚假的样式去诱导, 以虚假的方式去欺骗用户去进行点击, 浏览广告这种行为, 绝对不可以出现下面这些情况:

(一)虚构红包、奖励、优惠等虚假福利承诺。

(二)伪造播放、暂停、返回、确认等功能按钮样式诱导点击。

(三)制造出, 系统更新的提示弹窗, 软件报错的提示弹窗, 安全清理的提示弹窗, 缴费通知的提示弹窗, 这些通通都是伪造的。

(四)其他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的方式。

四、相关主体合规义务

停车场业务从业者, 以及投放、运营、发布广告之各方相关者, 都必须严格秉承对应法律法规条款, 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规例中的要求展开自家业务举止, 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之内进行广告经营运作, 切实履行自身所应承担的主体之监管责任, 力求规整规范所涉及广告方面对外发布之际相关种种行为表现情况保证得当良好!

(一)面对停车场场所内扫码缴费页面所发布的广告, 停车场经营者是负有管理义务的, 要主动去进行检查, 一旦发现存在违法广告, 就得及时去制止。

(二)广告主需对广告内容的属实性、合规性予以负责, 要保证广告内容契合法律法规要求, 切不可发布存在虚假情况且违法的广告。

(三)广告经营者要依法打造并施行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制度, 还要执行针对广告业务的审核制度以及档案管理制度, 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去查看相关证明文件, 并且核对广告内容。对于那些内容不符合要求或者证明文件不齐全的广告, 一律不得给予设计、制作、代理或者发布服务。

(四)那些提供收费系统服务的第三方平台企业, 需要针对平台内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展开监测, 还要去进行排查;一旦发现存在违法的情况, 就应当采取通知改正、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来予以制止, 而且要保留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