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关于报送的通知, 接着这个通知是有关2026年度药学专业, 具体来说是药品方面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申报材料的。

一则, 是有关于, 报送, 2026年度, 药学专业, 也就是药品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事项的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报送2026年度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苏药监人〔2026〕31号)通知所提出的要求, 现在就报送2026年度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相关事项进行通知, 具体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 和社会组织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当中, 从事药品研制工作, 还从事药品生产工作, 也从事药品经营工作, 并且从事质量监督工作, 质量监督涵盖审评、检验、核查、监测与评价等方面, 他们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聘用)关系, 同时符合有关条件。

(二)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 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 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 持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皆是。

(三)身为公务员(其中涵盖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的人员, 以及退休人员, 均不可以去申报职称评审。要是受到了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话, 那么在影响期之内是不可以申报职称评审的。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专业技术人才若要申报职称评审, 需依照国家以及省职称评审的相关规定, 还要按照《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2 号)的有关规定来执行。

(二)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针对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所出台的通知》(该通知文号为苏人社发〔2019〕183号)给出的规定内容 , 执业(中)药师资格能够直接对应主管(中)药师职称情况 , 对于那些符合晋升条件要求者 , 是可以直接进行申报副主任(中)药师的情况。 **。

(三)通常情况下, 进行职称评审申报的人员, 一般是按职称层级依次进行申报的。其中, 关于申报职称时所涉及的资历这个方面, 也就是任职年限, 其截止的具体时间是到2025年12月31日。而对于申报该职称所需要的业绩成果、论文以及学历或者学位等这些内容, 它们截止的时间则是到2026年3月31日。

(四)以获得显著超越《江苏省药学专业, 也就是药品领域的技术资格条件(试行)》中对应的破格提交申报条件的药学专业技术人才为对象, 这些人才在取得重大基础研究成果抑或是前沿技术难题已经攻克的情况下, 在解决困难程度极高的工程技术方面困难方面有着突出表现, 为药学专业这一药品领域作出了重大贡献, 其中还包括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及急需紧缺的人才, 在这样的情况下, 如果他们于专业技术岗位所取得的业绩、成果以及贡献十分显著, 那么便能够直接进行高级职称评审的申报。

海外回来的人员, 党政机关有着交流安排的人员, 或者部队转业后安置到企事业单位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在首次去申报职称的时候, 能够依照专业的水平以及工作的业绩, 参照同类的人员评审的标准, 直接地去申报相对应的职称。

处于在站状态的博士后能够直接去申报副高职称, 拥有副高职称的则能够直接申报正高职称, 在站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会当成评审时候的重要依据来考量;出站之后的博士后, 从事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达到1年, 并且业绩十分突出的, 在同等条件的情形下会优先晋升高一级别的职称。

所述的这些人员, 于所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期间, 应当把除去涉及秘密的内容之外的业绩方面的材料, 单独拿出来展示公示。

(五)专业技术人才参与继续教育的情形, 被列为职称晋升的关键条件, 依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来施行。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药学相关专业包含医学专业, 涵盖医药化工专业, 涉及生物工程专业, 还有分析化学专业。

(二)位于江苏的, 中央驻苏的单位, 或者省外驻苏企业及其诸如分公司、办事处等的分支机构, 还有驻苏部队里的专业技术人才, 当在本省内进行申报评审时,需要提交经由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所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之后还得在获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同意这个状况后, 报送至评审委员会这个集体里的办事机构。

(三)本专业工作的年限, 通常源于毕业投身于本专业工作而开始计算, 在取得后续学历之前, 其工作年限能够累计计算, 不过全脱产学习的时间必须予以扣除。任职资历的年限, 从现专业技术资格被批准的那一日起开始计算。著作、论文, 起始于正式发表的日子来计算, 业绩成果按照鉴定的日期进行计算。后续所获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 并不作为评审时有效的材料。

(四)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评审费收费标准400元/人。

(五)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对参加评审人员进行面试答辩。

四、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报者, 需依据属地管控以及个人自主意愿的准则, 依照规定好的秩序, 一级一级地递交给相应适宜的评委会办事机构。在同一年度期间,申报者基本上只能够向一个评审组织展开职称方面的等级评定申报。处于同一单位的那些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类型)相同层级的人员, 应该集合起来一同递交给同一个评审委员会,绝对不可以分头别类地进行报送。当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之际, 需要同时去签订个人承诺书, 针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等方面展开承诺, 要是在审核以及评审的过程当中, 被发现承诺其实有不属实的情况, 那么就会被取消参评资格, 而且在3年之内都不可以去申报职称评审;要是在评审通过之后才发现承诺不属实, 照着规定就要撤销职称, 并且3年之内不许申报职称评审。

(一)关于此项申报, 采取的方式为网上申报, 是个人申报。其中, 申报人员要实名认证去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的职称专栏, 登录之后在线依据实际情况如实去填报相关的申报信息, 完成填报后, 借助系统下载并且打印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此表要求一式三份。其网上申报的时间设定为从2026年7月1日起开始, 截止到8月25日结束, 若超过这个时间段, 便不能再进行申报以及修改操作了。

(二)单位要进行审核, 关于这审核, 申报人所在的单位得严谨地审核推荐程序, 得专门组织人去审核申报人的申报资格, 再者还要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以及其完整性, 还有要审核时效性, 要达成公开公平公正的这样一个状态;并且要严格去履行公示程序, 要做好评审之前的公示工作, 这个公示经历的时间不能少于5个工作日。如果存在这样的情况, 即对于用人单位而言, 存在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 进而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的情况;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的情况;存在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的情况;还存在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情况, 那么就要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由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人社部门进行复核,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专人依照规定的时间以及程序针对申报材料展开审核, 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报送职称评审会办事机构, 对于申报材料存在不完整、不规范,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 应当及时告知所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如果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 那么就视作放弃申报。

(四)办事机构对评审会进行审核, 评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接收送审材料, 且按规定程序予以复核, 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与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者未按规定办理委托评审手续报送的申报材料, 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同时告知申报人, 审核通过并拟提交评委会评审人员的基本信息会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

五、材料报送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的纸质版本方面, 要按照所规定的份数呈现一式三份状态, 在依照相关要求完成签字以及盖章这两项操作之后, 再和那些附件材料共同进行上报。

(二)详见附件1的是附件材料目录, 除了1 - 3项不需要装订之外, 其余的材料都要按照目录的顺序装订成册子, 申报材料一人一个档案袋, 要把附件1粘贴在档案袋的封面上, 各类材料的复印件全都采用标准A4纸, 加盖公章并且由经办人签名, 注明审核日期, 其中,《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2)全都采用标准A3纸型打印或者填写。

(三)每个报送单位, 都必须准备有着加盖公章的, 名为《2026年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名册》的文件一份, 这个册子是附件3, 而且呢, 还要同时报送一份Excel格式的电子版材料去。

(四)申报材料报送的截止日期, 是2026年8月31日, 若超过此期限, 就不会被受理了。报送的地址是,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组织人事科, 具体在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5号的1519室, 联系人是周玲燕, 联系电话为0519 - 88588053。

附件1, 申报药学专业, 药品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2.江苏省, 药学专业, 药品方向,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申报人员, 情况简介表。

在二零二八零二六年的时候, 有这么一批准备去申请参加江苏省对于药学这个专业当中药品方向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 他们的相关名册。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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