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能够进一步去推进经营主体登记便利化, 以此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进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依照《辽宁省市场主体登记管辖规定》(辽市监发﹝2025﹞28号)的要求, 市局做出决定把部分市本级登记的企业调整到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登记。现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及责任分工
对市本级登记注册的那44户小煤矿而言, 其登记、监管的权限被调整到了它们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方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去进行登记。去梳理市本级登记管辖单位调整企业那份名单(具体可详见附件)的工作, 是由行政审批科来负责落实的。
二、一体化平台与档案交接
智慧监管科负责的是, 业务系统的登记管辖单位予以调整。档案室负责的是, 依据调整企业名单, 对企业书式档案开展整理, 核对电子档案, 制作档案移交清单,做好档案迁移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公告发布
行政审批科负责牵头, 经由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发布登记管辖单位调整的公告, 以此确保企业, 能够知晓相关调整。
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要加强彼此配合, 以此确保出现的调整工作能够有序推进, 且使得其中的衔接能够顺畅无误。
从事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科室的可以作为联系的人员为王雪, 其联系所用的电话号码是0418 - 6618538。
智慧监管科联系人:卜哲 联系电话:96315-5166
档案室与之进行联系的人是孙琦, 联系用的电话号码是96315-5177。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