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针对“六个工程”进行了系统的十七项重点任务布置, 致力于打造全链条、闭环式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促使监管能力提升与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推进基层监管工作, 要强化基础, 稳固根本。《实施意见》表明, 需充足配备乡镇市场监管所的力量, 促使药学、医学等专业人才向一线流动, 构建起“市级师资 + 县级实操”的培训体系, 以常态化方式开展实战轮训。还要加快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程, 逐步配备快检设备等必要装备, 满足执法车辆需求, 从而保证基层监管具备条件, 拥有能力。

依靠智慧监管手段来打破阻碍, 要求连通医院HIS系统以及药品追溯平台的数据接口, 推进药品追溯、处方信息、医保结算数据一次性录入后多方共享, 凭借省级智慧监管平台,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 针对高风险品种、重点区域展开动态风险判断, 达成从事后查处转变为事前预警、事中管控,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 完善行刑衔接、行纪衔接机制。

主体责任被压紧压实, 全面展开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 着重解决储存条件不达标的问题, 还要解决进货查验不严格这类问题, 把药品质量管理状况当作年度校验的重要依据, 也作为等级评审的重要依据, 依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监管, 对问题频发的单位实行联合惩戒, 紧盯疫苗、特殊药品之类的高危品种, 聚焦城乡结合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这类重点场所, 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药品以及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行为。

将社会各方力量汇聚起来实现合作治理。依靠短视频、微信公众号、乡村发出的播放声音设施多样载体创新运用。朝着乡村地域以及老年人群体安全用药知识普及方向引导。12315热线投诉举报流程进行优化。“监管开放日”“你点我检”等活动按常态化开展。来自社会公众监督的方向主动采取接纳态度。

健全要素保障机制, 把药品抽检经费、执法办案经费、设备配备经费、人员培训经费等统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完善家庭过期药品从定点收集到定期收运, 再到暂存分拣, 最后进行无害化处置的全流程管理, 建立集采药品价格监测预警制度以及临床易短缺药品动态清单制度, 以此保障常用药、急救药稳定供应。

融合药产以赋能发展之举, 推进中药材GAP监督进行示范建设, 健全产地溯源体系, 借此从源头上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加大中药饮片流通环节抽检的频次, 严厉打击诸如掺杂使假、染色增重等违法行为, 持续将行政许可环节的时限予以压减,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依法对牟利性职业投诉举报加以规制, 维护公平竞争之秩序。

《实施意见》提出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要对辖区药品安全承担起全面责任, 把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之中, 增大考核权重, 定期进行督察指导检查, 以此保证各项任务能够落到实处并产生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