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来实行贯彻落实, 为了食品质量安全的保障, 对食用农产品质量予以捍卫, 就眼下而言, 涉及到对永州市在食用农产品方面于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相关要点来宣达告知, 具体阐释如下。

一、聚焦18类重点品种食用农产品

在2026年这个时间点, 市场监管部门将目光聚焦于黄鳝, 聚焦于牛蛙, 聚焦于泥鳅, 聚焦于甲鱼, 聚焦于鳊鱼, 聚焦于海参, 聚焦于辣椒, 聚焦于生姜, 聚焦于山药, 聚焦于葱, 聚焦于豇豆, 聚焦于红薯, 聚焦于芹菜, 聚焦于龙眼, 聚焦于荔枝, 聚焦于芒果, 聚焦于香蕉, 聚焦于鸡蛋等这18种重点品种, 然后持续专门进行食用农产品非常突出问题全链条整治。

二、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一)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 要查验入场销售者的食用农产品可溯源凭证, 还要留存该凭证, 同时要查验并留存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对于无法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 需进行抽样检验, 或者进行快速检测, 只有结果合格了的, 才可以进场销售。

(二)针对重点品种的食用农产品而言, 如果是农批市场开办者, 那么就要落实入场前的“车车快检、先检后卸”要求, 只有合格了, 才能够进入市场去进行销售, 要是不合格, 就得马上报告给市场监管部门, 依照规定进行处置。

(三)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需对采购的食用农产品, 强化进货查验工作, 优先去采购那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采购依照规定应检疫、检验的肉类时, 应当索取并且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应当主动接受市场开办者的入场查验还有对食用农产品的抽样检验, 对于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要按规定做好处置。

(四)强力推动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以及肉类产品检验检疫信息相互连通, 相互通达, 激励食用农产品销售之人于摊位或者柜台等显眼之处主动去展示那承诺达标合格证, 鼓舞肉商以及使用肉类单位或者个人朝着屠宰场去领取二维码溯源牌。

三、严禁使用“生鲜灯”

(一)不得使用有色光源或可变可调光源;

(二)不得在照明灯具上额外加装, 也不得以采用自身附带色彩 , 尤其是鲜艳色彩,诸如红色、绿色或者蓝色、黄色等颜色的那种灯罩的方式来使用照明灯具。

(三)照明灯具之上, 有色塑料袋、薄膜、玻璃纸等材料, 诸如红色、绿色的那些, 不可以进行包裹、悬挂或者附加的操作, 不允许这样做。

(四)不要在食用农产品陈列的区域, 去使用那种面积大、饱和度高的有色围挡或者背景板, 像肉类销售的区域采用鲜红色的背景墙, 室外的摊位运用红色半透明的遮阳棚这类情况。

(五)用于食用农产品放置的冷藏(冻)柜, 还有用于展示的柜子等, 里面装的灯具是不可以采用有色的光源的, 也不可以使用能够变化调节的那种光源的。

(六)不得将“生鲜灯”等违规设施与普通照明设施混用。

四、对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六个一律”措施

(一)从事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的主体, 要是没有严格去落实农兽药休药期制度, 并且生产出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 那么一律会按照法律规定从严进行查处!

(二)经营那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却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还不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的;违法去使用“生鲜灯”的, 全都依照法律从严予以查处。

(三)存在一年内监督抽检累计发现三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情况, 以及履行管理义务未达要求的开办者, 会一律依据法律严格进行查处。

(四)如若发现存在虚开检验报告的情况, 以及虚开检疫证明这一现象, 还有虚开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状况时, 一概都要依照法律规定予以从严格执行查处。

(五)进行食用农产品售卖的人员, 如果在一年时间以内, 总计有3次, 因为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相关行为, 而遭受到责令停产停业以外的处罚, 那么就全部都会按照法律规定, 被责令停产停业。

(六)一旦察觉到存在违规进行种植养殖, 或是违规开展收购、贮存、运输以及经营含有禁限停用药物或者添加了非食用物质的食用农产品的情况, 就要一律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其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4日